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在省级财力有限、扶贫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日前,云南省财政厅 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云财社〔2018〕95号),从2018年起提高全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补助标准。
一是提高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二是提高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三是提标后各级财政共需投入资金1.71亿元。
此次提标,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关注民生最有力、最直接、最现实的措施,是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重大举措。
文章来源:云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