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文,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落实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参照《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证书管理规定,取消全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的规定,对已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不再要求三年复审。
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发文,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落实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全省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参照《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证书管理规定,取消全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的规定,对已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不再要求三年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