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8年天津市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津卫计监〔2018〕10号)的部署安排,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自5月起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随机抽查工作。
随机抽查医疗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截至6月1日,共随机抽查了7家医疗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市监督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1份,实施行政处罚8件,其中警告5件,罚款3件,共计罚款5000元。辖区监督机构处理案件3件。目前尚有1件案件正在调查中。
市区两级联合检查,医疗专业综合监督
市监督所联合辖区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了医疗执业资质、临床用血、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放射卫生、中医药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医疗相关专业。
1、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涉及3家)
2、超出本单位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提出会诊邀请(涉及1家)
1、未按规定制定临床用血及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等制度文件或操作规程(涉及4家)
2、未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制度用血(涉及2家)
3、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进行医疗机构间调剂血液(涉及1家)
4、血液未储存于专用的血液储存设备(涉及1家)
5、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记录血液储存温度(涉及1家)
1、未取得产前诊断类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开展产前诊断工作(涉及1家)
2、未在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醒目标志(涉及1家)
3、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未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档案(涉及1家)
4、未及时校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执业证书(涉及1家)
5、未及时校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涉及1家)
1、未按规定配备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涉及3家)
2、未按照规定对患者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涉及1家)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中医诊疗按摩活动(涉及1家)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未备案(涉及1家)
对于存在以上问题的医疗机构,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均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各单位均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规范执业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医疗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将继续对全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使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成为常态,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Tianjin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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