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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在学校打完甲流疫苗,学生眼却肿了.....

继2016年的“山东疫苗案”之后
疫苗一度让全国陷入恐慌

有人提“疫苗之殇”

说我们日常接种的疫苗都“有毒”

这典型的“一竹竿打死一船人”


其实未经合格储存运输的疫苗顶多是“失效”疫苗,几乎不可能“有毒”。而其他有效的疫苗,属于极低风险的生物制品,规范接种后在人体上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概率低得如同“中彩票”。


但万一真的有人中了“彩票”呢?

我们该怎么办?

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和市民

家长怎么做

才能把“中彩票”的几率降到最低?

近日,深圳市卫计委主办的“医案说法”沙龙,主题聚焦“疫苗故事”,请来深圳资深的疫苗专家、律师,谈谈疫苗之路如何“避坑”。



 他们复盘了2个经典案例


7岁孩子打完流感疫苗

一周后手脚布满出血点

2005年1月3日,一名7岁儿童接种了一剂流感裂解疫苗。1月10日,孩子双腿出现了很多出血点,逐渐增多、增大,左臂出血点融合成片,走路都困难。医院诊断为过敏性紫癜


当天下午,家长到接种单位报告,怀疑与接种流感疫苗有关。


家长说,孩子身体一直比较健康,没有食物及药物过敏史,6岁时接种过一剂次流感疫苗,但是也没有出现什么不适。


专家随即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查,接种门诊、接种人员都是正规的,疫苗的运输、储存、接种过程等环节也照足规范。同一批次的疫苗共接种了450人,其他人都安然无恙。


最终,专家小组得出结论,无证据表明患儿发生过敏性紫癜与本次接种的流感疫苗质量问题、接种疫苗操作过程不当有直接关系。


诱发过敏性紫癜原因很多,但是本次注射疫苗7天后出现典型症状,从过敏性紫癜发病机理解释,应符合疫苗异常反应发病的一般规律。


在学校打完甲流疫苗

学生眼却肿了

2009年12月7日上午,某校学生小昊在学校接种了甲型H1N1流感疫苗。8日清晨,小昊刷牙时发现喉咙有异物感,眼睑轻微水肿并逐渐加重。12日,小昊在该市儿童医院被诊断为“肾病综合征”。



家属说,孩子并没有过敏史和家族性遗传病史,2003年接种流感疫苗时也未发生异常反应。家长怀疑,这病是否与接种甲流疫苗有关?


专家组调查分析后发现,疫苗从生产、储存、运输到接种的各个环节同样没问题。


孩子为什么会病了呢?


根据肾病综合征的临床特征,出现蛋白尿到显性水肿时间一般需要数天以上,但患儿在接种疫苗后不足24小时就出现眼睑浮肿。显然,患儿蛋白尿与疫苗接种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与此同时,患儿存在严重低蛋白血症,而肾病综合征从发病到出现严重低蛋白血症也需要较长病程,显然是在疫苗接种之前就已出现。

最后,专家得出结论,患儿的肾病综合症发病与接种疫苗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能称为接种疫苗的“偶合症”。 


总结

上述两个案例,患儿的症状都符合了预防接种疫苗的异常反应、偶合症的特点。


“知识点”来了

简单来说,就是孩子发病和打疫苗的时间刚好巧合地“撞”在一起了。


受种者在接种时刚好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以后偶合发病了,这个发病和疫苗接种只是存在时间上的偶合,但是从发病机理上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叫偶合症。也就是说,即使不打疫苗,患者也有可能会生病。


——深圳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副所长黄芳


▲有时候就是这么巧


深圳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副组长李永柏介绍,即使合格的疫苗,也不能做到百分百安全,有可能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又一个知识点

很多老百姓关心的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异常反应是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相对罕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与疫苗的毒株、纯度、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如防腐剂、稳定剂、佐剂等因素有关。


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这些情况一般不需要进行处理,过一两天就好了。



此外,也有严重不良反应,但发生的概率很低。


专家表示,按照我国每年新生人口1600 万人计,如果所有新生儿童均接种疫苗,发生严重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估算有17.6 人,概率很低,这确实像是“中彩”了,传说中的恶魔的抽签。



概率再低,万一市民真的不小心“中彩”了,能让负责接种的机构或者工作人员赔偿吗?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坤和:


① 针对接种疫苗不良反应:


如果疫苗没有问题,接种方的操作很规范,出现不良反应情况后,疫苗机构不应该作为赔偿的主体。


② 针对异常反应:


我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疫苗伤害的补偿救济。如果是一类疫苗(政府强制、免费接种),省财政部门会进行专项支付;如果是二类疫苗(个人自愿自费接种),受种者自费接种的,则由疫苗生产企业进行承担。


③ 针对偶合症:


受种者在接种时刚好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接种以后“偶合”发病了,这个发病和疫苗接种只是存在时间上的偶合,但是从发病机理上没有任何关系,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




✎ 第一步:马上就医


几位专家一致认为,如果孩子接种疫苗后发生异常反应,家长怀疑和疫苗接种有关,首先最重要的是马上就医,把治疗放在首位。


✎第二步:上报有关部门彻查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坤和:家长向接种方报告此事,并配合接种方展开调查。

调查过程需要一次诊断和二级鉴定。


  • 一次诊断:


    由县级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组织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小组,对这个病例进行诊断。


  • 二级鉴定:


    如果受种方、接种方或疫苗生产企业对疾控部门所作出的异常反应诊断不服的,可在60天内向市级医学会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如果对该鉴定还不服,应当在15天内向省级医学会申请鉴定。


    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损害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深圳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副所长黄芳:


提醒接种医生,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时一定要仔细,询问到位,可以避免不该发生的事。



深圳武警医院预防保健科护士长郑华:


开单医生对受种者进行健康状况咨询,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目前,深圳对咨询内容有非常规范的指引,按照《受种者健康询问表》有将近10条内容——


受种者是否属于急性发热期?是否是过敏体质?是否属于重症的慢性病者?受种者是否近期使用过减毒疫苗和一些免疫抑制剂、一些血液制品?受种者是否神经系统有疾病?是否有免疫缺陷?这些内容可以规避某些偶合症或异常反应发生。


在接种现场,接种人员还要准备好急救物品,再次核对接种信息确认受种者健康状态,最后进行规范疫苗接种。接种完毕后,还要让受种者留观30分钟,没有不舒服才允许离开。



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坤和:


在医疗行业中,告知义务非常重要,如果确实因为告知义务存在问题,造成患者损害,虽然是接种疫苗,但是也是一种医疗行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如果知情告知确实有问题,因此造成损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还是要承担行政责任。



深圳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专家组副组长李永柏:


接种前《受种者健康询问表》上的内容可以避免99%的问题。不过,接种人员也无法通过告知、询问辨别出一些疾病,比如先天性无丙种球蛋白血症,一般要到患儿8个月以后才发病,但患儿来接种麻疹疫苗,一线医务人员问得出来吗?不可能。


因此,除了告知询问义务,接种人员也要练好基本功,并有高度专业精神,每个医生都有局限性,遇到不懂的问题,一定要咨询该领域的专家。



接种疫苗是公民对自身健康的保护

也是对群体防控传染病的应尽义务


疫苗不是万能的

但没有疫苗却是万万不能


所以

市民和家长千万不要

被“疫苗之殇”一类的报道误导


在正规机构接种疫苗是安全的!

发生接种疫苗不良事件的概率非常低


而在疫苗各个链条上奋战的工作人员们

也一定要细心细心再细心

让市民们接种疫苗

接的放心!


来源| 深圳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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