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已经开始陆陆续续领取了,截止到目前,已有北京、新疆、上海、江西、湖北、浙江、内蒙古、广东、江苏、辽宁、河南、贵州、西藏、海南、山东、四川、甘肃、黑龙江、青海、广西、陕西、重庆、天津、山西、云南、福建发布了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广东
定于6月21日至27日发放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证书人员:在省直报名点报名参加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
三、证书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6月21日至27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休息)。
五、发证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
六、其他事项:各地市考区考生的证书发放事项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云南
为做好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考生咨询各领取地点。
二、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0871-64109360
玉溪市 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20号 0877-2022699
版纳州 景洪市易武路17号 0691-2123610
丽江市 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北段200号荣华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中心4楼(市公路总段南100米,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斜对面) 0888-5127622 5105619
保山市 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保山市人民政府4楼414室) 0875-2130833、2125845
迪庆州 香格里拉县长征大道迪庆州政府大院2号楼四楼迪庆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87-8222605
普洱市 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 0879-2134964
昭通市 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56号 0870-2125244
曲靖市 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 0874-8967974、8967990
楚雄州 楚雄市阳光大道1公司两市场2栋1楼101室0878-3375119
红河州 红河州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室大楼C309 0873-3732537
文山州 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二楼服务大厅4号窗口0876-2129133
大理州 大理市下关龙山行政办公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 0872-2316316
德宏州 芒市胞波路60号 0692-2213725
怒江州 泸水县怒江州政府第二办公区 0886-3622204
临沧市 临沧市迎宾路124号 临沧市人才市场考试中心0883-2150108
云南人才市场 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 0871-63643756
三、其他事项
(一)请考试合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点领取。
(二)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尽快到审核点进行审核。
(三)为确保考生利益,证书需由考生本人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太原
2017年(太原考区)经济师合格证书、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审计师合格证书开始集中发放,请考生于2018年6月20日至6月25日(双休日办公)到太原市水西关街38号会计大厦6层领取。领取时,需携带准考证(如丢失,需携带有效证件);委托他人领取的,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准考证、考生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达,在规定时间内尽快领取。因停车位紧张,驾车考生须自行解决车位问题。
福建
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已可领取,请省直考区(准考证上报名地市:福建省省直,考试地点:福州八中鳌峰初级中学)的考生于每周一、三上午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人才大厦13层)窗口办理。需代领证书的应出示考生本人、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考生准考证。各地市考生领证时间请留意各地网站通知。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天津
参加2017年度我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7月21日工作日内(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2.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4.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5.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档案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档案号的,可到人才考评中心现场查询,并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内蒙古
2017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6月11——15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
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0472-6169341、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0470-8236460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0482-826611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2297996、2297995、229799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0476-8330744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6601701、6601158、6601168、6600198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0479-8235702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0474-8308403、8150963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478-8527225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0473-3158037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0483-8588301、8771033
连云港
2017年二级计量师、价格鉴证师、执业药师、一级消防工程证书已到,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到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311室领取。
如需带领必须两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否则不予带领。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22号(港城110对面)。电话:0518-85826670
领取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8:30分开始领取。(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
南京
2017年执业药师、二级计量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价格鉴证师证书于6月14日起开始发放,请在南京市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东路63号市人才大厦一楼17号窗口)领取证书。若需代领,代领者须同时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节假日除外)
另外,为方便考生,我中心与顺丰速运合作,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
几项证书国家人社部未提供个人电话,请需要邮寄的考生直接发送短信(内容顺序包括:1、证书名称,2、姓名,3、身份证号码,4、邮寄地址)至13813814483。
沈阳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沈阳考区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6月12日、13日、14日、19日、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为节省考生时间,建议考生根据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顺序于相应日期领取证书:
序号 1-300 301-600 601-900 901-1200 1201-1553
日期 6月12号 6月13号 6月14号 6月19号 6月20日
此表仅为推荐时间,考生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查询《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2)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
湖北
2017年度执业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直考生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省人事考试院窗口办理报名点选择“省直”的考生。报名点选择“市州”的考生请到各市州考试院(中心、局)办理。
二、办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下载的成绩单);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三、办证时间
从2018年6月4日开始,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办证地点
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大楼附二楼,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
乘车路线:
1.乘坐轨道交通2号、4号线到洪山广场下车(E口出),步行约920米;
2.乘坐577、583、540、702、805、817等路公交车到中北路姚家岭路站下车,步行约600米。
湖北武汉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报名点选择“武汉市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6月4日起到武汉市人事考试院证书办理室办理证书。
一、办证需提交的资料
1.持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中查询成绩);
2.考生的身份证原件;
3.考生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具备免考资格的考生还另需符合免考要求的职称证书原件;
4.证书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依照“人社部第31号令”的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要求,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8年6月4日至7月9日(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办证程序
将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提交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颁发资格证书。
四、办证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5楼,503证书办理室)。乘车路线:46、507、561、575、605、705、803等公交车在新华路取水楼站下车,步行300米;地铁2号线中山公园站(B1出口)步行1000米。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深圳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2017年度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且已提交考后复核材料并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详见附件1)。
二、发放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证书采取邮政快递和现场领取两种方式发放,考生可自愿选择。
选择邮政快递的考生,只需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上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申请即可(24小时开通)。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
三、邮政快递
(一)服务区域
邮政快递服务的投递区域仅限于广东省。
(二)申请流程及投递事宜
1.即日起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首页“系统入口”进入“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sz12333.gov.cn/tip/)申请证书邮递服务。具体申请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邮递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2.成功申请邮递服务的考生证书将于申请成功后的一周内交深圳市邮政局投递,逾期未收到证书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3.签收邮政快递的证书时,须提供收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确认方可领取。
(三)资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资费标准:15元/人。
2.支付方式:邮政到付(邮政快递资费由邮政送件人员直接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
2.务必填写真实、准确、详尽的投递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投递信息错误或者不详尽及超出服务区域而造成证书未能及时投递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可提前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的考生请登录“深圳市人才园网上预约系统”(https://sz12333.gov.cn/YYView/page/wsyy/login/index)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网上预约(预约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5、6)。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现场领取时间结束后,逾期未领的证书将转入后台归档,未领取证书的考生需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邮递服务。
(一)领取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8日9:00—12:00、14:00—17:45。
(二)领取地点
领取地点: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26-27号窗口。
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园站下车。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新疆
开始办理日期: 2018年6月8日
一、办理证书所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一份(盖公章),表格电子版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附件;
2.一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红底、蓝底都可以);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办理证书流程
1.合格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各地、州、市人社局职改办提交办证材料;
2.定期联系提交办证材料的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再到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三、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个人代办(证书)点
1.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4号窗口
单位地址:南湖东路19号(重庆酒家对面)
联系电话:0991—4633247。
2.乌鲁木齐市人才市场一楼(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系统)
单位地址:乌市南湖东路49号北京银行二楼(市公安局向东200米)
联系电话:0991—4675201。
四、其他说明
1.考试中心只负责颁发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
2.办理各类证书均由各地、州、市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统一办理,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办证。
3.办理证书的其他说明和相关文件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一栏查询。
新疆兵团
2017年度监理工程师、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会计(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全年)、社会工作者、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经济(初中级)、统计、审计、注册测绘师、执业药师证书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领取。
证书办理流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带照片(一式两份)。
2.审核考生报名条件,合格后,发放证书。
3.考生领取证书。领取证书地址:只在乌鲁木齐设置考点的考试证书在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3号天鸿综合楼三楼)领取;各师设考点的考试证书请到参加考试时考点所属师局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江西
通过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请按要求办理领取合格证书。
一、 委托邮寄取证服务
为满足广大应试人员需求,方便应试人员尽快取得证书,我中心同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合作,开通证书邮政特快专递业务。
1、应试人员可自愿选择办理“证书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领取证书。请填写收件信息,点击进入“证书邮政特快专递”
2、受理时间:从2018年6月4日开始在网上申请委托。
二、 现场领取服务
1、需现场领取证书的应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领取证书;
2、受理时间:从2018年6月以后每月的最后五个工作日;
3、受理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电话:12333 。
三、说明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为新版职业资格证书,不再使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上海
北京
北京地区2017年度执业药师将于2018年6月1日起在全市陆续发放,考生自2018年5月28日起,登录本网站“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打印证书领取凭条,并按相关要求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西藏
2017年度执业药资格(水平)考试(考试时间:10月14、15日)、西藏考区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已按考后资格复核通知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于6月5日-6月8日工作时间段前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院内,综合服务楼4楼考务二科406房间,0891-6845920)领取证书。ps:如需委托他人代领请填写委托书
海南
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7月4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交材料满20个工作日开始领取证书(如领取时间变动请咨询办理柜台),证书办理出来后请在三个月内尽快领取。
河南平顶山
通过审核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全科)、注册测绘师、统计、审计、出版、执业药师考生,请带身份证原件、省辖市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打印、填写基本信息、单位加盖公章)办理证书。代办人员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2018年6月11日-6月20日
办理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人社局窗口。
(大厅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大厅学习开会,不对外办公。)
联系电话:0375-2692187
贵州
济南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南路2-1号106室,咨询电话:0531-82568205。
二、办理时间
2018年6月19日-6月28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携带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详见附件)。
3.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需另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4.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点击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点击查看填写说明)。
5. 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贴在登记表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
四川眉山
我中心在各项人事考试成绩公布后进入办理人事考试证书阶段。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所选考区为眉山的合格人员到眉山领取合格证书。
领证时间段:请在证书领取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领取。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一楼,可乘8路、15路、16路公交车)。
联系电话:028-38197202。
领取须知:由本人领取的,请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请携带代领人员及被代领人二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黑龙江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为“省直”),持准考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发证时间:2018年6月8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
2.在哈尔滨市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准考证左上角“报名地市”一栏为“黑龙江哈尔滨市”),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3楼办理,发证时间:2018年6月8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休息。在其他市(地)人事考试中心、垦区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所在考试中心办理。具体事宜详见各市(地)考试中心网站。
3.如需他人代领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持身份证前往办理,经核实原始存根无误后方可发证。为了提高发证效率,请广大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并在领取证书时出示。
辽宁
本局定于6月12日开始发放省直考区2017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证书。
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四)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附见2,打印、手填均可),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
2018年6月12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办理时间为每个月最后一周的周二、四领取(节假日休息)。
三、办公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办事大厅第4号窗口)。
乘车路线:216路、252路、324路、399路、328路、255路、295路、271路、249路、281路、243路、263路、沈抚城际巴士、282路、288路、铁西新区一线至西塔站下车;262路至老道口站下车(西塔白塔对面,桥下红楼即是)。
甘肃
2017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已发到省上,我们将采取邮政寄达和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邮政寄达
为给各位执业药师领取资格证书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我们与邮政部门联系,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采取EMS的方式,将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邮寄至本人,有此项需求的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为保证资格证书安全顺利寄达,邮寄业务需本人进行登记办理,准确提供邮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等),送达时工作人员核对本人身份证。
2、经协商,资格证书邮寄的费用为每个20元,货到付款。
3、办理邮寄登记的时间为2018年6月6日至6月20日,工作人员统计核对后尽快寄出。
4、邮政联系方式及信息模板
各执业药师可采取电话咨询登记、短信编辑登记、QQ邮箱登记的方式办理邮寄业务。
联系人姓名:吕 晶 电话:18054188066 、17739929066 QQ邮箱:2010532620@QQ.com
信息模板
收件人姓名: 电话:
收件人地址: 工作单位:
收件人身份证: 代取人身份证:
邮编: 邮政EMS联系人:
二、现场领取
对选择现场领取资格证书的人员,我们将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集中发放。
1、发放时间: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2、领取地点。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政务受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3、携带材料。本人领取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携带领取证书人和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
联系电话:0931-7617707
通知内容请相互转告,办理邮寄人员请注意查收。
广西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生自行登录考试证书查询系统(网址:http://zscx.gxpta.com.cn)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要保证填写内容正确、合格规范。必须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方可办理证书领取手续,不填写提交《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不予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二、发放方式
(一)没有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咨询电话:0771-5595386,5595390。
(二)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验原件);
(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
(三)选择EMS寄递证书的考生请注意查收邮件或接听快递人员的联系电话或咨询0771-2430875。
关于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温馨提醒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近期将有大量考生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现场领证,为使考生领证更为顺利,特此提醒: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为13:30-16:30,人社窗口每天发放办事号200个,上、下午各100个,请考生合理安排现场领证时间。
为免除“跑腿”和现场排队,考生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填写《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后选择邮寄业务(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该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流程》);如此前已选择了“现场领取证书”,可拨打咨询电话(0771-5595390、5595386)了解办事号的发放进度或申请修改为邮寄领取证书。
青海
1.合格标准及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2号)规定,2017年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我省有633人通过资格考试(名单见附件)。
2.办证须知
资格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负责办理,办理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资料:
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办理时间
证书办理时间为2018年6-8月,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地址:省食药监局516室(经济开发区昆仑东路76号)
联系人:管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65609
陕西
为做好2017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领取工作,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6月19日—2018年7月12日
每周星期二、三、四办理(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40
为解决资格证书前期考生领证人数较多,排队时间较长等问题,我中心决定按合格人员名单号段领取证书。6月19日-6月21日领取号段为:1-1300;6月26日-6月28日领取号段为:1301-2600;7月3日-7月5日领取的号段:2601-3852。
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在领证期间内每周四(法定节假日除外)补领。请合理安排时间,领取证书。
二、领取地点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可乘坐22路、221路、401路、188路、187路公交车到祭台村站)。中心车位紧张,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电话:029—89538291,029—89530805。
三、证书领取的要求
1.考生申领证书前,提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好相关信息。依据合格人员名单提前查询本人的证书管理号。(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4226)。
2.由考生本人领取证书。领证时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可以截图打印)、身份证原件和一张合格人员登记表。准考证或成绩单审核后由发证机关收回。确需代办的,代办人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成绩单、一张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委托书(见附件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身份证丢失,请补办后再领取证书。
3.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
4.考生领取证书时,在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右上方注明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序号,以便快速领取证书。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6.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重庆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制作完成,为尽快将考试合格证书发放到考试合格人员手中,在原有现场发放证书的基础上,增加了证书邮寄服务,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现场领取
(一) 领取时间
2018年6月20-29日(工作日)。因办证人员较多,为提高办证效率,保障证书办理的有序进行,将采取按证书领取序号分时段办理的方式,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段前往办理。具体为:
㈠ 2018年6月20-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1-850。
㈡ 2018年6月22-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851-1700。
㈢ 2018年6月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1701-2550。
㈣ 2018年6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证书领取序号为:2551-3460
(二) 领取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服务大厅)。
(三) 领取资料
本人领取证书时,考试合格人员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即可领取。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不再打印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
单位集中领取证书,需出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供考试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方可领取。
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考试合格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即可领取。
二、证书邮寄领取
(一) 证书邮寄服务
本着服务考生,自愿选择的原则,我们提供证书邮寄选项。邮寄费用由考试合格人员自理,收件时支付邮资。具体收费标准按邮政速递公司规定执行。邮件送达后,考试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收。
考试合格人员签收的邮件内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2份(本中心统一制作并签章);考试合格证书,共两项资料。
(二) 证书邮寄信息的采集
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试合格人员,请于6月13-18日使用手机扫描此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考试合格人员收件的有关信息。我们采集信息结束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料印制、分类工作,统一由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书寄出。6月18日之后不再受理证书邮寄申请,但可前往证书领取现场领取。
三、注意事项
(一)请自行前往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按时去指定地点领取,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请自行前往领取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务必先查询证书领取序号(查询证书领取序号请点击“证书领取序号查询”);凭有效证件和证书领取序号到办证地点领取。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2份,一份装入考试合格人员本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本人保存备用。
(四)选择证书邮寄服务的考试合格人员,填写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收件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否则可能影响收件。邮寄过程中有关邮件查询,按政邮相关信息推送,证书速递邮政客户服务电话 15223332606。
(五)证书邮寄业务是初次组织实施。若有何问题,可与我们工作人员联系。
人事考试综合部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23)88152245、88152247、86868835。
四、取得资格时间和继续教育事项
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7年11月算起。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药师须到重庆市药师协会或登陆协会网站:http://www.cqlpa.com/进行登记、参加继续教育,接受执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81号,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大楼1号楼3楼(万友康年大酒店右侧斜坡上行后右转前行30米),电话:68810534 68810160。
其它省市会陆续公布领取通知
我们也会在第一时间与大家分享
来源:药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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