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卫健委发文决定211个文件失效。
7月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宣布失效第三批委文件》(国卫办发〔2018〕15号)。
《决定》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决定,对于那些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三批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三批委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