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2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7月12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共计33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8:00-7月15日18:00
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高层次人才(博士)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科、外科、肿瘤科、影像科、病理科、麻醉科岗位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其它岗位考试内容为内外妇儿及临床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及医学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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