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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我不是药神》,更应该知道这些医保政策!

我不是药神,

但我想救人。



近期,电影《我不是药神》收获了极佳的口碑和无数观众的眼泪。


故事里,是一场围绕患癌病人没钱吃药的救赎。面对高价的药品,生命倒在了“穷病”的面前……


故事外,是时代的温暖进步。在国家大力改革下,医药体制有了极大的进步,让更多人能吃得起药、看得起病。



影片中为无数人渴望的高价药格列卫已在2015年被纳入四川医保范围——

2015年3月1日起,天价抗癌药格列卫纳入四川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意味着服用格列卫的白血病人,经买三赠九和医保报销后,自己最多仅需支付1万余元。


2018年5月1日起抗癌药实现零关税,更是让患癌病人高兴——

2018年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


除了这些利好消息外,四川医保政策也在逐步完善,为病人保驾护航,散发温暖。



大病保险


1、2014年,四川省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2014年4月29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决定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大病保险是对已参保(合)的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并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后,由大病保险基金给予再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高,实行分段赔付、上不封顶,赔付比例最低在50%以上,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2016年,四川大病保险成效初显,五地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省已有内江、阿坝、资阳、成都、德阳5个承保地区合规医疗费用中大病保险与社保报销比例合计达到80%以上。


3、2017年年底,甘孜州近5万人获赔1.6亿元。

甘孜州作为四川首批纳入大病保险项目的试点地区,自2013年11月正式启动到2017年底,甘孜州大病保险为49532人赔付费用1.6亿元。其中,对个人最高赔付金额高达31.57万元。



医保目录增加


1、2017年7月,人社部公布36种谈判药品成功进入医保药品目录。

36个药品中包括31个西药和5个中成药,其中包含了多种市场呼声很高的肿瘤治疗药。


西药中有15个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淋巴瘤等癌种,曲妥珠单抗、厄洛替尼、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等多个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


中成药中有3个是肿瘤药,另外2个是心脑血管用药。此外,本次列入谈判范围的西达本胺、康柏西普、阿帕替尼等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全部谈判成功。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延君表示,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在明显扩大保障范围的同时,有效控制了医保基金支出和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2、2017年10月,四川执行国家最新医保药品目录,新增300多个药品,上文提到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四川也可报销。

10月10日,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版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535个,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了339个。


新版目录中新调入药品重点考虑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以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3、2018年,四川医保目录增补近百种药品。

2018年6月,四川省人社厅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增补近百种药品,8月1日起实施。


继续将尼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限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舒尼替尼(口服常释剂型,限胃肠间质瘤)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用药连续性,四川实行报销过渡期政策——


  • 原纳入支付范围的注射用亚叶酸钠等16个药品实行两年报销过渡期,其限定支付范围和个人自付比例按《药品目录(2018年版)》内对应药品规定执行,过渡期满后停止报销。


  • 原纳入支付范围的复方依那普利片等54个复合药实行两年报销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停止报销。如果其中标价格不高于组成药品中标(挂网)价格之和的,过渡期内可按照乙类药品管理,限定支付范围按照主要组成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规定执行。


《药品目录(2018年版)》请看↓↓

http://www.sc.hrss.gov.cn/zwgk/zcwj/201806/t20180619_74898.html



提高医保待遇


2017年8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

2017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健康四川建设。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0元,个人缴费相应增加,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75% 左右,进一步扩大用药保障范围。


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具体病种和收费标准,各市(州)2017年底前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跨省异地就医


2009年,人社部印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90号),各地积极探索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省内异地就医

针对参保人员跨市州就医难的问题,2014年10月1日起,异地病人在省内跨市(州)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医保支付部分由医院与当地医保局进行结算。截至2017年9月,我省共开通了省内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医院435家。


>>点击查看省内异地就医政策详情


跨省异地就医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8年5月31日,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9487家,其中四川达到451家。


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都更方便、更便捷。


>>点击查看四川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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