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盟蒙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工作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信息发布
1、招聘计划
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40名,其中,蒙医学20人、康复学5人、临床医学及影像医学15人。
2、信息发布
在兴安日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影像医学和康复学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7、所有考生要对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兴安盟蒙医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
2、报名时间
报名受理时间:
2018年7月18日 —7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逾期不候。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1份、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等资料。
4、资格审查
医院专门组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并具体监督指导招聘工作的全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或已录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以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加由高至低排序后,按招聘岗位数量进行录用,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公示
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医院进行公示。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岗位是否递补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相关待遇将按照医院现行规定实施。
七、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逾期不再录用。
2、一经录用,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岗位。
3、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兴安盟蒙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并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82-8217388 联系人:李佳、伊丽娜
监督电话:0482-8283369
附件:1. 兴安盟蒙医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兴安盟蒙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表格请点击查阅: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