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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医院、晋中医院、太原市人民医院招聘210名工作人员

山西大医院2018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三甲医院,为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的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医院具有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六位一体的功能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山西大医院是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之一,下设山西省全科医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山西省创伤医学研究所、山西省泌尿男科研究所三个医学科研机构,是全省医疗应急救治中心、医学研究和教学培训中心、医疗康复保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8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山西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16日以后出生,其他按次类推。)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对于不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可转入为一般性岗位招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8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我院现场确认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到山西大医院官网(www.sxdyy.org/),进入“山西大医院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博士岗位的考生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二)报名审核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5日(24:00)

现场确认审核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30,周日休息)

现场确认审核地点:山西大医院人力资源处305室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于现场确认审核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山西大医院人力资源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存放证明和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已取得合格证书的,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审核;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技特岗”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我院招聘领导组组织专家研究决定。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8月6日至8月8日到报名网站(山西大医院官网(www.sxdyy.org/),进入“山西大医院公开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博士岗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5分。其他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8月11日、8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七日内在我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成绩。

3.笔试考试结束后因任何环节、任何原因出现空缺(人员、岗位),一律不予递补。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请参加面试人员务必随时关注山西大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我院不再进行其他方式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体检有关事宜在我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须经组织实施体检的单位同意后,在另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遇到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我院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核,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根据我省“三基建设”有关要求,试用期满后增加基本能力测试。

七、招聘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八、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大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0351-8379126

监督电话:0351-837910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大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山西大医院

2018年7月16日

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附属

晋中医院招聘90人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附属晋中医院(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是晋中市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新医院于2018年6月全面投入使用,占地面积311.48亩,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500张。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院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临床护理人员和门诊分诊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 临床护理岗位75名。

    2. 门诊分诊岗位1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历证书未下发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个别特殊岗位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5.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但资格证书还未下发的,可凭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考试组织部门证明报考)。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1)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榆次区汇通南路689号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楼一层);

   (3)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并携带单位证明。

    2.提供资料及要求 

    (1)一般资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大学毕业证书(附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并办理有关手续;

    (2)所有报考人员须提前填写《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公告附件下载),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3)诚信要求:所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岗位职数核减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职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职数,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职数,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情况将向社会公告。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公告;

   (3)采取纸笔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内容:护理相关知识;

   (5)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免除笔试,其他应聘人员均应参加笔试。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由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公告;

  (2)按照笔试成绩以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我院将组织人员对进入面试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递补。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该岗位不予递补(不另行安排面试)。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直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则按照总成绩取小数点后第三位、第四位……直至分出先后为止。

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免除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应聘者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医院人事科反映(电话:0354-2053234)。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

    3.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4.应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录用。

    八、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www.jzsdyrmyy.com)或官方公众号发布,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咨询电话: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354-2053234

    本次招聘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354-2053560

 

    附件:

   1.《2018年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信息表》

   2.《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7月16日

太原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太原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880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医院。

  医院编制床位499张,设有科室54个,病理科为太原市医学重点学科,内分泌科、心血管科、骨科、临床护理为太原市医学重点专科。

  医院新院区位于晋源区晋祠镇花塔村,医院新址占地面积254.48亩,床位设制1000张。建成后将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区域急救、公共卫生、康复疗养、中医药养生“七位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省城西南区域医疗服务中心,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16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真诚欢迎您的加入!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来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四、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4日至2018年7月20日

  早: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51-4647272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杏花岭6号,太原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层人事科。

  温馨提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简历和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我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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