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施行了一系列全科医生利好政策,其中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方面更是进行最大程度地放开,着实亮眼。
1、允许基层全科医生在全科诊所多点执业,实现大流动
在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印发的《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注明,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而在广东省《方案》里,降低了多点执业医师的资格要求,只要具备全科执业范围,就可以多点执业。《方案》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注册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个体全科诊所,允许在零售药店内设立个体全科诊所,允许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在全科诊所多点执业并按劳取酬”。
广东省的举措,直接打通了多点执业的最后一道关卡,全科就是通行证,医师多点执业不再受职务、职称局限,真正实现全领域的大流通。
2、降低多点执业资格要求,
乡村医生也可多点执业
有人要问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可以多点执业,包括村医吗?答案是肯定的。
《方案》明确提出,具有全科医学执业范围的乡村医生,可上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以上人员应加注全科医生执业范围并纳入属地全科医生人员统计和管理。
因此,乡村医生不再只局限于村卫生室了,只要执业范围是全科医学的乡村医生,就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卫生院执业,全科就是你的“通行证”。
另外《方案》中还提到,要组织和鼓励粤东西北地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所以村医想转岗全科的前提是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就趋势来说,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很有必要了。
对于基层全科医生的管理,我们之前熟悉的是“县管乡用”,但广东省不同,《方案》要求,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域内“统招统管统用”。
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全科医生的执业地域更宽了,执业地点不再局限于“乡”,而是县域内“统招统管统用”,哪里需要就到哪里执业,管理上更为灵活。
另外,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站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可实行“镇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站使用)。根据上面第一条提到的,参加全科转岗培训后的乡村医生,是可以享受“镇管村用”的。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对于人才招聘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方案》提到,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招聘临聘全科医生并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清晰地写进了《方案》当中,即临聘的全科医生也会享有编制内全科医生的同等津贴和待遇。
医改举措一向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省,这次的《方案》着实给力。不难看出的是,随着各地方在全科医生和多点执业政策方面的逐步成熟,以下几点趋势将成为必然:
趋势一:放管服政策落地,社会办医彻底盘活
国家推行放管服的宗旨就是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条条框框,门槛降低,手续减少,创业变多,才能让利于民。广东省的政策正是符合放管服的初衷,去掉一些所谓的职称限制,让医学人才能够有更多用武之地,一展所长。
鼓励社会办医靠的不只是资金,更重要的是人才。只有让医学人才真正流通起来,才能从真正意义上促进社会办医市场的兴旺,将社会办医彻底盘活。
趋势二:基层医疗市场大放开,凭本事吃饭
想要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基层医疗市场就必须活跃起来。
现在的基层医疗市场虽然医疗机构众多,但承担服务的能力还很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竞争机制不够,干多干少一个样,并且有证书和没证书区别也不大,大家的工作动力就仅限于拿到每月的“有数工资”,这大大限制了基层医疗市场的潜力。
所以,让基层医师可以多点执业,可以到全科诊所执业,有能力的乡村医生可以到社区或卫生院执业,就把基层变成一坛“活水”,能者居之,有能力的人可以获得更多报酬,竞争机制逐渐成熟起来,不仅老百姓看病更加方便,基层医疗市场的潜力也被大大激发。
趋势三:全科是未来基层“顶梁柱”
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2016年,我国每万人口全科医生1.51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6.31人;2017年,我国每万人口全科医生为1.82人;而我们的目标是到2020年城乡每万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2030年每万人有5名全科医生。我们现在全科医生的数量是20.9万,距离2020年目标还相差10万,离2030年目标还相差50万。
从这组数据就能感受到,全科医生对于基层来说是多么重要,而全科人才是多么的紧缺。为了弥补这个缺口,国家一定会不断推出各种福利待遇上的倾斜措施来吸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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