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在国内引起广泛关注,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采取几项措施,确保免疫规划工作不受影响:
一是立即排查辖区所有预防接种点采购、使用、库存涉事疫苗情况,列出清单,经查我区未流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两批号涉事疫苗。库存2590支长春长生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收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地封存,等待厂家收回,同时及时统筹调配其他公司犬苗,以满足日常群众接种需求;
二是召开预防接种管理专题会议,部署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会议要求各接种单位组织对《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约》、《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做好内部质控,严格疫苗冷链管理、接种告知、接种流程、接种安全、接种记录等工作要求;
三是组织对辖区17家预防接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针对各类疫苗采购、使用、存储及接种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督查,并强化巡查,使疫苗接种检查工作长效化,确实保障人民群众接种安全。
四是积极做好有关疫苗咨询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广泛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主动按时参与预防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