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近日,业界流传一份《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方案》,引起医药人高度关注。
(图片来源:网络)
国家集中采购,来了!
根据方案,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西安11个城市将成为此次的采购地区。
采购范围主要是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按新要求审批)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入手。
采购方式为国家组织,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
根据方案内容,以下要点值得关注:
采购规则:
入围:包括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入围的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为2家的 ,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
量价挂钩方式: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
医保支付标准设计:
此次集中采购的药品,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的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统一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患者使用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患者使用的药品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支付。
医保总额控制:
对试点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同一年度的医保年度总额预算不做调减,集中采购节省的医保资金,由医保部门通过绩效考核、结余留用等适当办法给医院。
主要实施机构: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联采办内设监督组、专家组、集中采购小组。
时间安排:
7月底前征求企业意见;8月20日前上报试点方案;8月25日前向试点地区下发通知,部署试点具体工作;8月30日前发布集中采购公告;10月20日前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工作;11月20日前执行集中采购结果并予以监督。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发现,国家采购方案在一致性药品替代原研方面,下了非常多的功夫。
进口药,新一轮大降价!
据知情人士透露,8月9日,陕西省卫计委下发了《关于召开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根据通知,省际联盟包括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湖南、黑龙江、辽宁、广西、贵州、海南等12省(区)。
会议召开时间为8月14日,会议内容包括:
1、研讨《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议价方案》和《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方案》;
2、汇总联盟省份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相关采购数据,确定药品采购范围;
3、商定资料审核省份和议价省份。
根据《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议价方案》,明确提到,充分发挥省际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的规模和技术优势,对进口抗癌药品实行省际联合议价采购,促使进口抗癌药品价格合理回归,减轻患者负担。
看到以上字眼,思路已经很清晰明了了,就是要对进口抗癌药——降价!
要降到什么程度呢?方案中这句话引起了笔者重点关注:
“进口抗癌药品议价价格应参考进口药品零关税、增值税调整等因素合理确定,应不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中标)价格,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医院采购价格差异不能过大,亦与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国产厂家药品的价格差距不能太显著。”
同一产品,执行全国最低价可以理解,因为目前在价格联动的基础上,绝大部分省份都是这么做的。但是,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价格差异不能过大,与国产仿制药的价格差距不能太显著,这个要求就有意思了。
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目前,格列卫0.1g*60片规格在全国各省的中标价为11000元左右,相比同规格的国产仿制药,这还是要高很多的(见下表)。
(数据来源:各省药招平台)
相比之下,同规格的产品,格列卫的国产仿制药,价格只是其1/10,“与国产仿制药的价格差距不能太显著”,这个“显著”的标准是多少呢?相信大家也非常想知道。
还是以格列卫为例,其0.1g*120片规格在中国内地每盒的售价约为23000-25800元,同样按人民币算,据了解,该产品在美国的售价约13600元,在澳大利亚的售价约10616元。虽然这不在方案的周边国家范围之内,但是不同国家价格的对比,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我们也不禁感到疑惑,“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价格差异不能过大”,怎样才算是“差异不过大”呢?
日前,国家医保局公开表示,2017年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赫赛汀、美罗华、万珂等15个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癌症治疗药品被纳入医保目录。对于目录内的抗癌药,下一步将开展专项招标采购,在充分考虑降税影响的基础上,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价格下降。
此番陕西牵头,携手湖南、黑龙江、辽宁等11省开启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与国家采购方案是不谋而合的。
通过一系列政策,我们可以看到,在加快原研药降价的同时,促进通过一致性药品替代原研药,最终推动所有药品的价格下降,这已成为接下来药品招采的主旋律。
总而言之,从国家到地区,都在不遗余力地推动进口抗癌药降价。用业内人士的话讲,就是——
国家谈一部分,区域联合议价一部分,各省之前联动取最低价,无死角了!
附:省际联盟采购抗癌药品清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