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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关于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的通知

 

根据上级逐步停止门诊静脉输液的部署,我院将分阶段实施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治疗,请广大群众予理解,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8月13日起,全面停止普通门诊(不含儿科门诊)抗菌药物静脉输液,同时控制其他药物(特别是辅助性药物)静脉输液治疗的病例。


1、门诊患者明确细菌感染诊断的,优先使用口服抗菌药物,若所选合适抗菌药物无口服剂型或患者对口服药物有明显胃肠道反应而影响吸收者,由接诊医师详细书写门诊病历,转诊至急诊科,由急诊科医师接诊并后续处理。

2、感染严重需静脉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符合入院指征的患者收入相关专科住院治疗,未达到住院指征或拒绝住院治疗的患者,由接诊医师详细写门诊病历,转诊至急诊科,由急诊科医师接诊并后续处理,根据病情需要办理留观或经患者同意后转到基层医院继续治疗。

3、严格控制其他药物特别是辅助性药物普通门诊静脉输液治疗的使用。




二、自9月1日起,全面停止普通门诊患者静脉输液治疗。


1、普通门诊(不含儿科门诊)患者全面停止静脉输液治疗;

2、病情较重确需静脉输液治疗的,符合入院指征的患者收入相关专科住院治疗,未达到住院指征或拒绝住院治疗的患者,由接诊医师详细书写病历,转诊至急诊科,由急诊科医师接诊并后续处理,根据病情需要办理留观或经患者同意后转至基层医院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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