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医院全体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加强医院民主建设、完善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8月3日下午,商河县人民医院召开第五届第四次职工代表会议。县人民医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职工代表、列席代表共50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高丽华同志主持。
首先,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庞佃翠同志做会前讲话,她指出,召开本次职代会的主题是宣读表决《商河县人民医院关于院内聘用人员的管理规定》。这项规定参考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广泛咨询了周边县区、市区二级甲等兄弟医院,充分考虑县情、医院的实际情况,经院务会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形成了讨论稿,并在1月份召开了一次全院中层会议,会中大家也进行了讨论,并将讨论稿带回了科室,要求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一定要传达给每一位职工,并将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医院政工科或者工会,到目前没有提出异议,说明大家对这项管理规定还是比较认可的。
随后,工会副主席魏玮同志为大家宣读了《商河县人民医院关于院内聘用人员的管理规定(修订)(草稿)》。职工代表共50人,实到44人,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商河县人民医院关于院内聘用人员的管理规定》。
最后,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民医院院长张立森同志做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是一次增进民主管理、依法健全制度的大会,是一次民主务实的大会,各位代表积极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体现了全体职工凝心聚力,团结一致推动医院快速发展的强烈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各位职工代表要准确把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各种积极方式将会议精神传达给全体职工,医院现在已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希望代表们不仅把代表当作一种身份,更要当成一种责任,尽职尽责做好工作,为医院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
稿件来源: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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