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性精神病的临床分类
(1)急性应激反应:
病因:异乎寻常的严重精神打击为发病原因。如危及生命的自然灾害;引起深切悲痛的意外事故;遭受重大冤屈;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纠纷、殴斗等。
临床表现:遭受精神打击后立即发病。三种表现常见:其一,意识障碍:严重程度不一,以意识朦胧状态较多。病人定向障碍,对周围事物不能清晰的认知;其二,精神运动性兴奋:躁动不安、高声惊叫,有的患者表现惊恐、紧张、惊慌,可伴有幻觉,内容也多反映与发病有关的心理刺激因素,并多伴有强烈的情绪体验;其三,精神运动性抑制:少言少动,问话不答,严重者可进入木僵状态,称为心音性木僵。
病程和预后:持续数小时至2-3天后可以完全缓解。
(2)创伤后应激障碍
病因:异乎寻常的威胁性或灾难性的精神打击。
临床表现:病人对所经历的创伤性体验反复呈现,如控制不住的要反复回忆精神创伤的经历;反复作恶梦,内容多与经历有关;可出现错觉、幻觉或妄想,重演这些经历的生动体验。与他人疏远,对周围环境无反应,快感缺乏,回避,易使人联想到创伤的活动和情境。通常在植物神经过度兴奋的状态下表现为过渡警觉、惊跳反应增强、失眠。焦虑和抑郁常与上述症状和体征并存。
(3)适应障碍
病因:可变的生活事件作为诱因,不一定达到异乎寻常的精神打击的程度,如家庭搬迁、工作调动、退休还乡、子女远离等。人格特征起着几乎同样的重要作用,社会适应能力大多较差。
临床表现:在遭遇生活事件3月内起病,多以情绪障碍为主要症状,如烦恼、不安、抑郁、惶惑或胆小恐惧等。同时伴有适应不良行为,如对新工作不知所措,在新住处难以入眠等,也可伴有生理功能障碍,如有时心慌、手抖、脸色苍白等。
病程与预后:精神障碍持续3周至2个月可诊断本病,病程也可较长,但是过一段时间后可逐渐缓解。
(4)持久的反应性精神障碍:
病因:以可辨认的长期存在的生活事件或困难处境作为诱因,人格特征在发病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临床表现:偏执、抑郁、人格改变和生活模式或人格特点的改变为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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