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发布一则预警通知,涉及81种不能正常供应配送的药品,其中:12个药品由于原料、企业生产线改造等原因而造成产能不足;13个药品由于采购不到原料而停产;17个药品以原料药价格上涨、中标价格低为由不能正常供应。
钱江晚报昨日刊发的调查报道《暴涨99倍的原料药,背后谁在炒》称,在制药这行干了30多年,浙江某药企的负责人胡坤(化名)收到员工整理上来的报价单,5种原料药被经销商垄断,其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又名扑尔敏,主要用于鼻炎、皮肤黏膜过敏及缓解流泪、打喷嚏、流涕等感冒症状)一个月涨到58倍,从400元/kg涨到23300元/kg。
一个月从400元涨到23300元,这凸显出两个严峻的问题:其一,从目前情况来看,已经形成经销商垄断态势,其价格持续上涨趋势短时期内恐怕难以获得根本性改变,如果药企无奈之下接受这一价格标准,势必成本转嫁到终端环节,大幅度增加患者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购药成本;其二,包括扑尔敏在内,此类原料药价格集中喷发可能隐含了不正当竞争、价格操纵乃至药品资源垄断,相关部门应及时介入予以清查。
以往对于各类价格炒作,有关部门往往是采取以政策杠杆调节价格过快上涨现象的传统策略,比如对于某些农产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比如药品环节的集中招标等,但是,正如媒体已深入披露的,当庞大投机资本已控制了相关产品的上下游,形成一条龙式操纵时,则临时价格干预只能在零售环节阶段性地抑制价格,却无法阻挡价格操纵者等风声过后再次坐庄抬高价格,从而牟取暴利。或者正如药品环节,由于原材药价格暴涨,制药企业要么同步大幅度涨价,要么干脆停产此类药品,造成药品断供。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会对医院正常用药、患者购药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对于扑尔敏一个月从400元涨到23300元之类涉嫌价格操纵的现象,相关部门应尽快介入调查,参照国外应对价格操纵的强硬举措,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价格操纵者,除了反垄断法所规定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外,还应订立制度激励受害人可以请求多倍赔偿(即惩罚性赔偿)。通过不断提升违法成本的法律威慑,让价格操纵者付出倾家荡产、锒铛入狱的巨大代价。有了这样的严厉处罚,价格操纵行为才会大大减少。
前一阵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播,反映出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某些事关患者生命安全保障的救命药,一旦因价格过高等因素被堵塞正常购药渠道,就会迫使某些患者不得已采取非法购药渠道。各个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应按照中央精神,溯源核查药品各个环节,对那些价格垄断、非正当竞争、破坏药品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医改政策及民生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确保民众用得起“放心药、安全药、非天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