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津县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离不开县委、县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实施“健康新津”战略的过程中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工作方针,不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2018年8月19日至21日, 由绵阳市卫计委副主任李晓林带队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专家组一行5人对我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工作单位进行复审。市卫计委副巡视员张峰、县政府副县长叶尚敏及各复审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镇乡(街道)分管领导、县卫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
汇报会现场
20日上午,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汇报会,专家组听取了县政府副县长叶尚敏关于对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对政府办、编办、经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访谈,详细了解我县对中医药工作的保障情况。
现场抽签
随后专家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随机访问、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对县中医医院、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现场抽签确定的4家受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督查。
专家组现场检查
通过资料审核及现场检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新津县符合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的评审要求,下一步,评审结果将由专家组提交国家中医管理局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