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零时起,2018年版四川省药品目录开始启用,《目录》共分凡例、西药、中成药、36种国家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和中药饮片5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814个(含36个国家谈判药),包括西药品种1396个,中成药品种1382个(含民族药102个),国家谈判药品种36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8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西药新增品种141个,中成药新增品种174个。医保报销范围新增300多个药品,36种“高价刚需药”也继续纳入医保报销。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用药范围,对于提高我市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疗保险用药分类支付管理,减轻广大参保患者特别是一些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将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执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8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0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医保局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市医保管理系统中的药品目录进行了切换,确保了医保结算系统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