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单位、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福建省肿瘤医院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医院占地140.6亩,建筑面积18.65万平方米,是福建省唯一的集预防、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和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肿瘤医院。医院编制床位1600张,年收治肿瘤病人5万余人次,设有33个临床科室、29个病区、14个医技科室和14个肿瘤基础研究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报考者应为2016、2017、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届别认定时间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4. 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5.2016、2017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同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5]107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rst.fujian.gov.cn)、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fjphb.gov.cn)、福建省肿瘤医院网(网址:www.fjzl.com.cn)公开发布。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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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登录应聘人员请登录福建省肿瘤医院报名系统(网址:http://rszp.fjzl.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18年8月27日开通,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80元,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3.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5.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即可在线缴费,缴费完成后请按规定时间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审查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相关证件、证明的真实、有效性,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肿瘤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fjzl.com.cn/),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视为放弃。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20号福建省肿瘤医院科研楼5楼人事科
邮 编:350014
电 话:(0591)83660063-8436
十、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福建省肿瘤医院具体组织。招聘的相关安排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福建省肿瘤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肿瘤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省卫计委举报电话),0591-83662457(福建省肿瘤医院纪检监察部门),0591-87855651(省卫计委人事处)。
福建省肿瘤医院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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