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人发〔2006〕10、11号、榕人综〔2011〕100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共计划聘用3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度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参见岗位信息表),年龄计算及相关资格取得时间截止至开始报名的前一天。
(六)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现场报名之时提供。
(七)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八)福州市所辖县(市)(含长乐区)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考。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8年11月22日8:30--2018年11月26日17:30(均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内到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孝礼楼702室),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包括报名表(可从招聘公告的附件中下载填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45号
联系电话:0591--86300271
(二)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
(三)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在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网站、福州卫生人才网进行公示。
四、考核
(一)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紧缺急需人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人才服务中心命题,考核评委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主考官由院长担任,其余考官在面试前一天由我院纪检监察人员从福州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不含用人单位及县、区评委)中随机抽取6人。
考核时间15分钟,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结果评价。
(三)面试成绩的计算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四)1∶1报名的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本单位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本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计委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有关事项
(一)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二)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指导,我院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300259。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1、2018年度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2、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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