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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解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提出,分级诊疗制度是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要大力推进。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孙春兰副总理对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提出了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8年8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截至2017年底,全国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已达到321个,占地市级城市总数的94.7%,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2017年全国县域内就诊率达到82.5%,较2016年末提升2.1个百分点。二是双向转诊成效进一步显现。2017年,全国上转患者1455万例次,下转患者483万例次,同比分别增长99.8%和91.2%。三是人才流动进一步活跃。上级医疗机构向基层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13.5万人次,基层医务人员赴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11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12.4%和20.8%。四是区域医疗资源进一步有效共享。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和血液透析中心等办医新业态快速发展,同比分别增长50%、135%、276%和57%。73.4%的医疗机构实现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 
  
在充分总结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知》的出台从顶层设计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要求,有助于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厘清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明确了破解之法,有利于规范医联体建设与发展,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二、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一是要统筹规划建设医联体,根据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医联体。二是要实现“四个分开”,即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区域分开,以县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城乡分开,以重大疾病单病种管理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上下分开,以三级医院日间服务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开。三是要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建立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落实配套政策。
  
三、如何统筹规划建设医联体? 
  
目前,已形成了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4种医联体模式。《通知》明确了医联体建设要求,各地要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医联体。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以规划为主,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医院(含县中医院)的牵头作用。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要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重点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医院专科优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四、如何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更多内容请点击原文链接:网页链接

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网页链接


(来源: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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