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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一药商GSP被撤销

8月28日,安徽铜陵市药监局发布通告,撤销铜陵县凤丹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通告显示,根据群众举报和义安区局检查,市局组织检查组对铜陵县凤丹大药房进行飞行检查。经查,该企业均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28号)的情形。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说明之七:监督检查结果判定”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撤销行为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秘〔2016〕134号)规定,市局依法撤销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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