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重拳出击
关于扫黑除恶的基础知识
小伙伴们了解多少?
下面小编就给你们一一讲解
敲黑板啦!请大家做好笔记!
01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
02
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
3、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4、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
03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作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分“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霸痞违法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举报方式:
朝天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839)8622399
2、电子邮箱:ctqshcebgs@163.com
3、举报信箱:
来信地址:朝天区行政中心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
邮政编码:628012
书记信箱:http://letter.gyct.com.cn/
区长信箱:http://letter.gyct.com.cn/
广元市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0839)5207703
2、电子邮箱:gyshcebgs@163.com
3、举报信箱:
来信地址:利州区新民街212号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
邮政编码:628000
书记信箱:
http://www.gysjxx.com/sjxxmain.asp
市长信箱:
http://www.gysjxx.com/szxxmain.asp
警方提示:
如有群众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来源:利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