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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无偿献血者在遇到自己或是亲属住院用血后不知道如何办理血费返还,今天输血科的工作人员告诉大家无偿献血返还的相关事宜。
一、无偿献血返还范围:
凡在德州市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献血者的父母、子女及献血者配偶的父母,临床用血时均可办理血费返还手续。
注意:献血者为其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的父母办理返还业务时,献血者献血日期应早于用血日期三十天以上,间隔不够30天或献血日期晚于用血日期均不符合返还条件。
二、办理返还所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各提交1份)
1、献血者及用血者身份证复印件(用血者为献血者配偶父母的,需同时提供献血者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2、献血者献血证;
3、临床用血费用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不能使用照片或者打印照片);
4、临床用血证明(含详细用血项目的费用清单或病例复印件,或经主治医师签名并加盖医疗机构业务公章的输血证明原件)。
三、返还流程
在宁津县人民医院住院用血的患者:
1、出院结算后带齐以上材料到输血科;
2、输血科对以上全部材料审核后,填写《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临床用血费用返还登记表》,并将所有材料传真至德州市中心血站进行核实;
3、德州血站审核无误后,根据德州市用血返还标准出具《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凭证》,再传真至输血科;
4、用血者执《无偿献血者用血返还凭证》到合作医疗报销处领取返还费用。
四、如果您不是在德州地区献血怎么办?
山东省内其他地市的献血者,办理血费返还业务执行献血地政策,德州市中心血站提供代办业务。山东省以外省市及部队系统的献血者请咨询献血地了解办理方式。详尽内容请登陆德州市中心血站网站http://www.dzxz.org.cn/查询
宁津县人民医院输血科咨询电话:5238093
(输血科 张立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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