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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题培训会在我院顺利召开

     国务院2018年8月31日公布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该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了解医疗纠纷条例的相关内容,规避今后工作中的风险,保证医疗安全,更好地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9月19日下午15时,渭南市华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王晓光带领局宣教法规股联合局信访办刘军主任在十二楼会议室对我院医务人员进行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题培训。我院院领导班子、各科主任、护士长和临床医生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刘军主任就医疗领域法律、法规、制度概念、医疗纠纷预防、医疗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了医务人员在遇到医疗纠纷时应如何规范化、合法化解决。刘主任绘声绘色的演讲得到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通过此次培训,我院医务工作者对医院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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