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8年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2018年国庆节、中秋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落实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和阿拉善盟纪委监察部门有关廉洁自律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严防“四风”反弹,确保风清气正过两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3、严禁用公款走访、宴请、接待亲友;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或变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举报。
阿拉善盟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18648336363;
阿拉善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纪检举报电话:0483-859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