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内涵,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医务人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意识;提升医院和科室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能力,9月18日下午,由中医院医教科、护理部联合举办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培训学习在一号会议厅举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近日国务院颁发的,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培训由医教科科长邓超主讲,全院医护人员约321人参与了此次培训。 《条例》强调了医疗纠纷的预防,规范了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明确了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在纠纷预防方面重点指出医院应该强化患者安全管理,加强医患沟通。
邓科长在培训中分析了医疗纠纷发生情况及原因,并对《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本《条例》首次把医疗纠纷的预防纳入法制化轨道,明确了纠纷的预防和处理5条解决途径、9种法律责任和12条预防措施,为医务人员解决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提出了明确的指引。邓科长要求全院医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条例》,读懂、吃透《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条例》依法办事,依法执业。
本次培训提高了全院人员医疗安全的意识,促使全院职工进一步树立依法执业理念,对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