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或将出台。
记者|安晓双
来源|县域卫生
9月20日,中国医院大会在北京举行。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讲话中透露,国家医保局正在部署全国医服务价格改革情况调查,在评估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
据了解,这是国家医保局首次公开向医疗界系统阐释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布局。李滔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直以来,凡是涉及医保价格的问题,总会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前不久,国家医保局提出,要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并在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司的职能中,提及“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种种信号似乎表明,相关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要“下功夫”了。
“药品零加成”实施后公立医院的收入压缩,然而靠什么来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在接受采访时讲到:“就全国而言,目前约80%减少的加成是靠服务价格调整来弥补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确实牵扯多方。一方面是医院在压缩利润空间后如何保证自身发展,同时医护人员又如何实现合理正常的个人收入,另一方面还要确保患者诊疗费用整体不增加。三方需求,就必定要求相关部门对医疗服务价格慎重考虑并合理制定。
某种程度来讲,医疗服务价格是理顺医患关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因此,医疗服务的价格与费用控制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医疗服务价格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支付能力,以及对医疗服务的实际利用程度。对医疗服务供给者讲,医疗服务价格是其获得补偿的重要手段,患者要看得起病,医院要实现发展,双方矛盾该如何平衡?
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规制被认为是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手段。我国医改虽在探索中前行,但也相对成功,其中政府的规制职能更是凸显出来。医疗服务价格若想满足多方需要,政府补贴是重要手段。事实上,自新医改以来,全国各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800多亿元,到2017年,这个数字已经达到2000多亿,年均增长达到15%以上,高于同期的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幅。但是,政府补贴仍然只是一方面,要想捋顺医疗服务价格之中的多种纠缠,要想让医护人员有体面收入,患者不花冤枉钱,仍需医保、卫健、财政等多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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