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执行、金三系统不断升级、税务发票管理全面监控、增值税申报比对升级,某些药企通过违规找票冲账、买票冲账、伪CSO开票冲账,套取费用走不通了!药企传统费用兑付方式的合规性面临巨大挑战!新设空壳公司、从税务局领取发票、无业务情况下开发票套取费用暴力虚开,税务“零容忍”!如何走向真正的合规合法,实现营销外包(CSO)的合规运营?市场服务费、技术咨询费、推广费等服务业务真实性如何确认?药企费用发票合规来源如何规范?发票内容如何合规?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开展医药咨询行业专项风险应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两票制实施后,过票公司销声匿迹,为了应付两票制,大量冠以“咨询管理服务”、“医药科技咨询”、“信息科技”等头衔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出现。审计署对此类企业开票行为定性为“过票洗钱”!业界称为CSO,实际上是伪CSO,将被重点打击!
去年11月,中国税务报刊登河北某国税官员撰文“两票制后药企销售费用缘何虚高不下?”直指医药两票制导致药企销售收入和费用暴涨!市场服务费、技术咨询费、推广费等服务项目成为披着“服务外衣”的实质却是“虚开洗钱”!伪CSO难以为继!
8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委共同部署“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四部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打”,靶向整治,针对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医药行业伪CSO或成重点打击目标!
两票制后,近几年医药行业集中成立数万家CSO公司,带金销售短期并未消失,专业化学术尚未成型,伪CSO模式能否继续做下去?虚开发票的违规风险必然“连坐”药企,如何走向合规防范?药企代理商、经销商如何借鉴业内已经成功上市的CSO标杆公司的营运模式?如何使CSO公司回归本源,使真正合规合法的CSO推广公司做大做强?
6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公告,对“税前扣除凭证”(业界称为“证据链”)提出了系统、全面的要求。《办法》对证据链提出了“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的总体要求。药企和CSO机构发票必须“四流一致”,药企如何证实“CSO业务流”的真实性?需要哪些业务证据?无票支出如何处理?
两票制全面落地,药企回归转型底价转高开,销售费用奇高、比率严重失衡,涉稅稽查风险巨大,如何合理规划费用支出结构与比例?如何规范代理商、销售员提供的发票合规性?佣金如何兑付实现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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