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我国的食品类别可划分为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两大类。其中,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征明显,消费者易于理解与区分。但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普通食品之间常被大众混淆概念。因此,本文从多方面详述了这三类食品的区别,并加入药品进行适当比较,帮助大家理解这几类产品的不同之处。
1. 概念
类别 |
概念 |
普通食品 |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普通食品为一般人所食用,人体从中摄取各类营养素,并满足色、香、味、形等感官需求。 |
保健食品 |
是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中国保健食品行业一般将其分为两类:1)营养素补充剂;2)功能性保健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指为1)满足进食受限、2)消化吸收障碍、3)代谢紊乱或者4)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
药品 |
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
*目前,我国现有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类别如下:
2. 产品用途
类别 |
主要用途 |
普通食品 |
为人体提供能量和营养成分,维持人体正常新陈代谢。 |
保健食品 |
以调节人体机能为目的,强调产品具有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作为一种营养补充途径,为患者的疾病治疗、康复及机体功能维持起营养支持作用。该类产品强调提供营养支持,而非保健功能。 |
药品 |
主要用于预防、诊断及治疗疾病。 |
3. 配方特点
类别 |
配方特点 |
普通食品 |
具有应当的营养物质,无毒无害。 |
保健食品 |
I. 含有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在规定的每日用量下不对人体产生任何毒副作用。 II. 普通食品原料、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以下简称食药两用物质)等均可用于保健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I. 富含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满足不同疾病状态的特殊营养需求。 II. 配方设计符合GB25596/GB29922的相关规定,不得添加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生物活性物质; |
药品 |
富含有活性成分,允许在规定用量下有一定的毒副作用。 |
*食品原料使用举例:
乳清蛋白粉:普通食品原料,可用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
决明子:药食两用物质,可用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不可用于特医食品;
红景天: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不可用于普通食品、特医食品。
4. 使用方法和用量
类别 |
使用方法 |
用量 |
普通食品 |
仅口服 |
无规定食用量 |
保健食品 |
仅口服 |
明确规定每日食用量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口服或管饲 |
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食用 |
药品 |
多种使用途径,包括口服、注射、涂抹等 |
有用量限定,遵医嘱 |
5. 产品形态(剂型)
类别 |
形态(剂型) |
普通食品 |
符合各种普通食品应有的形态,例如糖果、巧克力、饮料、糕点等。 |
保健食品 |
常见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也包括部分普通食品形态,如饮料、糕点、糖果等。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与普通食品相似,目前常见的形态几乎为粉态、液态。 |
药品 |
片剂、胶囊、注射剂、丸剂、外用涂剂、外用膏剂等。 |
6. 注册备案要求
类别 |
管理方式 |
法规 |
普通食品 |
无产品注册或备案要求 |
/ |
保健食品 |
注册或备案 |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注册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药品 |
注册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7. 标签声称
类别 |
标签声称 |
普通食品 |
I. 当产品中某些营养成分的含量水平达到GB 28050要求时,允许对该营养成分进行含量声称或功能声称,声称用语需符合标准要求; II. 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保健食品 |
I. 标识获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辅助降血糖,补充维生素C等; II. 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I. 阐明产品配方特点/营养学特征,根据产品类别注明适宜人群或使用的特殊医学状况; II. 不得宣称保健功能,或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 |
药品 |
需标注该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
8. 总结
从以上7方面比较可知,保健食品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均隶属于食品大类,在使用目的、产品安全性等方面与药品均有着本质性区别。药品用于预防或治疗疾病,而食品不可以宣称任何预防或治疗疾病的作用;药品允许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而食品不能给人体带来任何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危害。
下表总结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类食品的常见区别。食品企业在进行产品研发、标签设计等工作时,首先应当清楚了解这些食品的定义与用途,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选择开发合适的产品,进行合规的产品宣传。
常见问题 | 普通食品 |
保健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可否进行保健功能声称? |
否 |
是 |
否 |
可以预防或治疗疾病吗?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不可以 |
产品主要用途是提供能量和营养素吗? |
是 |
否 |
是 |
除口服外,还有其他食用途径吗? |
无 |
无 |
有,仅管饲 |
是否有适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要求? |
否 |
是 |
是 |
是否需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
否 |
否 |
是 |
可以使用药食两用物质吗? |
可以 |
可以 |
不可以 |
是否允许对人体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 |
否 |
否 |
否 |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市场监管半月沙龙、食药技术研究
图/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