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GLE SUV 、GLS SUV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汽车:
(一)2018年4月5日到2018年6月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324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后制动卡钳活塞制造不符合要求,可能造成气体滞留在卡钳活塞内并进入到后制动液压管路中。影响车辆后轴制动性能导致制动踏板行程加长,并且在行驶过程中如需ESP系统对后轴制动时车辆稳定性可能无法保证,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后制动系统进行排气处理,以消除安全隐患。库存车辆将在消除安全隐患后进行销售。
(二)2018年2月26日到2018年3月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GLE SUV汽车,共计6辆。
本次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偏差,全景天窗(包含前后2块玻璃)可能使用了错误的底涂,造成粘接无法满足要求。导致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天窗盖可能与车身剥离,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检查受影响车辆的天窗序列号,对属于不良批次的天窗进行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欧蓝德汽车
日前,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召回部分欧蓝德汽车,共计38941辆。具体如下:
(一)2017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生产的2017-2018年款欧蓝德2.4L CVT 4驱精英版、豪华版、尊贵版汽车,共计38479辆;
(二)2017年5月14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生产的2017-2018年款欧蓝德2.4L CVT 4驱尊贵版汽车,共计462辆。
上述范围(一)内部分车辆由于主动稳定性控制系统(ASC)液压单元的ECU控制程序不适当,导致液压单元泵用电机内发生电气噪音,可能造成ECU内的IC出现异常,引起车辆制动系统异常,存在安全隐患。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升级ASC-ECU控制程序,以消除安全隐患。
上述范围(二)内部分车辆由于前方防碰撞辅助系统(FCM)控制单元的控制程序不适当,当FCM检测到前方有发生碰撞可能的行人时进行自动刹车动作,但自动刹车的时间可能比所需时间更长,可能让驾驶员感受到不必要的减速,进而诱发驾驶员进行刹车操作产生急刹车的情况,增加后车追尾等风险,存在安全隐患。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升级FCM控制程序,以消除安全隐患。
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安排召回事宜。用户可登录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mmc.com.cn进行查询,或拨打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77-3030(手机用户)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