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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国庆节前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等法律法规,在国庆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预防介水传染病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县卫监所近日派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小区进行了卫生安全监督检查。



此次重点检查台风“山竹”过后,各水厂和小区物业在水源保护、蓄水设施、管网巡查、水质净化消毒工艺流程的运转、涉水产品(包括净水剂、消毒设备、管材)的出入货登记索证使用、应急物品的储备和化验室检测记录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针对存在风险点环节,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其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要求各供水单位和物业在“国庆节”期间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对供管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安全意识,保障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做好水源水和管网的巡查安保工作,保证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居民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三是小区物业应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每年至少应对水箱(水池)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并对水质进行检验、公示。四是加强饮用水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发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立即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此次监督检查共派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车次,监督集中式供水单位5间次,二次供水点2个,利用水厂化验仪器快速检测饮用水5份。通过此次监督,提高各集中式供水单位和物业对饮水安全卫生的重视,为广大人民群众渡过祥和温馨的国庆节,提供有力的卫生安全保障。


     (县卫生监督所:邱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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