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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采购落地北京(附全国各地汇编)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10月15日,北京市连续发布两通知,要求对17种抗癌药实行公开挂网并纳入《国家谈判目录》,要求企业及时登录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相关产品的注册和申报工作。



同时明确,将优先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其他产品申报和集中价格联动工作后续另行安排。对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专项安排,开放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加快准入,及时调价。


对于纳入北京市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范围药品专项安排,另行通知。另外,其他产品集中价格联动原定的10月16日申报更新(确认)截止时间后延,止时间另行通知。


多地发文落实采购、医保衔接


17个国家谈判药品平均降幅达56.7%,下一步的重要工作是争取早日让群众尽早能买到降价后的抗癌药,这涉及各省招标平台的公开挂网、医疗机构的采购、临床医生的使用等方方面面,各方需加强协作。

 

话音将落,湖北、四川就率先发文,成为抗癌药进医保后最先进行集采落地的省份。近日,又有多个省市发文落实:


【湖北】10月11日,湖北省卫计委印发通知,率先对国家谈判17种抗癌药的采购作出安排。涉及湖北省挂网目录共23个流水号,省交易系统将于本月12日前调整其挂网限价及类型。

 

关于价格调整,与省级专项动态调整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省级专项调整中暂停挂网的药品将恢复挂网资格。

 

而对于17种抗癌药中未在湖北省挂网的,则可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开展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入资质准入工作。


【四川】10月11日,四川省发布通知,将立即启动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挂网采购,直接纳入该省网上集中采购“国家谈判药品”类别范围,按照国家确定的支付标准作为采购价实行直接挂网采购,由各公立医院采购。


通知要求,已挂网的国家谈判抗癌药,企业无需提交申报资料;若基础资质材料过期的需补交新的相关合格资质材料。尚未在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录入基础信息的相关企业和产品,需先按《关于开展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限价药品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72号)第四点申报资质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后到现场递交相关材料。


【浙江】


10月12日,浙江省人社厅发布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统一将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省医保乙类范围,医保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和药品分类代码按国家规定执行。各地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并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做好大病保险特殊药品与国家谈判药品的政策衔接,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11月1日上线运行。

 

此外,因谈判药品纳入目录等政策原因导致医疗机构2018年实际发生费用超出医保基金预算指标的,年底清算时要给予合理补偿,并在制定下一年度医保基金预算指标时综合考虑。


【黑龙江】


10月12日,黑龙江省也发布公告,将17种抗癌药纳入直接挂网目录。并要求,已在该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成功的产品无需重新报名、报价,将按照国家谈判价格进行统一调整。报名时在地区价格黑龙江省价格处填报国家谈判价格,审核合格后,直接挂网。


【福建】


10月12日,福建省医保委会员办公室发布通知,自10月25日起,将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以下统称“国家谈判药品”)纳入该省医保目录乙类范围,按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执行。


同时明确了本次国家谈判药品省本级医保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并同时对前期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中部分抗癌药品的省本级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进行调整。


并将国家谈判药品按照所属类别进入门诊特殊病种医保可支付的用药范围。除此之外,还将伊马替尼的限定支付范围调整为“限有慢性髓性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胃肠间质瘤;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天津】


10月12日,天津市发布通知,要求尽快维护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药品信息,市社保心将启动医保对接经办工作。目前,17种谈判药品涉及32个品规,其中已审核通过17个品规,企业未申请15个品规。


【广州】


10月11日,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公示,涉及77个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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