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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大庆工作的同学注意啦!
就在今天大庆市卫计委发布消息
大庆市社区计划招聘230人!
那么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且看下方公告简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以下,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一)2018年时间安排
10月份制定方案和公布信息,11月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以及体检;12月份公示录用结果;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2019-2020年时间安排
1、每年7月份,市、县卫生计生委(局)公布招聘信息;
2、每年8月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或考察以及体检;
3、每年9月上旬,公示录用结果;
4、每年9月下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扫一扫,招聘信息及时查看~
(一)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式五份,省、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应聘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作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计生委或省级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区)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聘用人员户籍管理。可以保留户籍或由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将聘用人员户口落至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行政区,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五)聘用人员注册类别和编制管理
1.凡参加全国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并可加注相应类别的其他专业;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县(区)编办要将编制提前预留,用于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落实编制。
2.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办主体实际情况,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3.对于市属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的人员,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区政府负责将这部分人员落编到市属医院领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将该人员继续派遣到市属医院领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实现“区管院用”。
(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直接考察通过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聘用到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2.直接考察通过的具有全科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破格晋升“基层”高级职称,不占用工单位高级岗位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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