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湖北省孝感市药监局发布通知,印发《孝感市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为工作重点:
1.严厉查处中药饮片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中药材进厂把关不严,使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超范围生产中药饮片;产能与销售数量不匹配,编造生产销售记录,不按规定进行进出厂检验,检验记录不真实;购买非法中药饮片改换包装出售;出租出借证照,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不法分子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查处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对供货方资质审查不严格,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厉查处不合格中药饮片。加大中药饮片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作用。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销售使用终端单位的监督抽验,将容易发生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霉烂变质、硫熏、农药残留的,以及价格偏低、供货渠道可疑的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
4.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严厉打击私切滥制等非法加工、变相生产中药饮片的行为,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
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从2018年10月开始,2019年10月底完成。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7日)。市局、各县(市、区)局要尽快通知辖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8年11月7日前,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自查自纠报告报市局,中药饮片零售企业、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局。到期未报告的,由市局向社会公开企业或单位名单,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集中检查阶段(2018年11月8日-2019年6月25日)。市局要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局要对中药饮片零售企业和中药饮片使用单位有重点的进行监督检查。2018年12月31日前,市局要完成辖区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的全覆盖检查。2019年6月25日前,市局、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完成其辖区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回头看”阶段(2019年6月26日-2019年8月26日)。市局、各县(市、区)局要针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逐一现场复查,督促企业和使用单位切实整改落到实处。
(四)督查评估阶段(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10月31日)。各地要认真梳理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总结经验做法,巩固行动成果,完善中药饮片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医药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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