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写的字龙飞凤舞,难以辨认,有些几乎可以忽略不看了。不过,医生的字还真不能缺,它是对病史和病程的客观描述,对疾病的治疗起着重要作用。
近日,新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正式施行,对病历的书写和保存等,都有了更严格的要求。近日,江干区卫计局首次应用该条例,严厉处罚了两家违规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A
在医疗机构A,当执法人员抽查手术病历资料时,发现咨询记录和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的医师签名栏空白。少了医生签字,这怎么行呢?因为这个问题,该医疗机构受到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B
在医疗机构B,住院病人张某某几天前的病历资料中,开具医嘱的医师为柯某某。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柯某某为临床医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该医疗机构的试用期人员,并不具备独立开具医嘱的资质。其书写的病历资料并未经过该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该医疗机构受到警告并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病历材料无论是对患者还是医疗机构,都是维权的重要依据,以上两家医疗机构均栽在不按规定书写病历上。监督君再次提醒辖区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当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切勿图一时方便违规操作。
相关法条:
来源:江干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