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最网
首页

泰格医药拟启动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要点提示: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18年员工持股(草案)》。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计划。参加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部分人员,参加对象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过500人,根据实际缴款情况最终确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员工:

1、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在公司工作满三年的部分人员。


公司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未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12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和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负责拟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独立董事、监事及聘请律师事务公司审议确认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标的股票建仓完成前,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每个月公告一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在完成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END


详细公告,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相关话题

相关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