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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医改经验持续领跑全省

玉溪医改经验持续领跑全省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9日 13:43:00  来源: 云南网

  编者按:2016年,玉溪成为全国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2017年8月,玉溪又被列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15个示范城市之一;今年5月,玉溪因医改成效显著被国务院通报表扬,并得到了604万元的激励资金支持。3年的努力和探索,玉溪医改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创造了玉溪模式,沉淀了玉溪经验。

  医改红利惠及全民

  于2015年新建成搬迁的华宁县人民医院俨然是华宁县城的地标性建筑,这个位于华宁县城南过境路边,总投资1.8亿元,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的医院由门诊综合楼、医技楼、住院楼和后勤服务楼组成,内设31个科室,设置病床500张,拥有64排CT等先进大型诊疗设备。同时,医院还配套有200多个停车位,食堂、花园等基础设施。在就医环境改善之时,今年3月,“银医一卡通”业务的投入运行则让挂号、交费方面更加便捷,极大的提升了患者的就医感受。

  华宁县人民医院的变化不过是玉溪医改所带来的红利之一,三年以来,玉溪市从解决人民群众就医看病难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综合采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药品集中采购、完善医保支付、规范财政补助、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医药、医保、医疗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全力抓好公立医院改革任务落实。截止目前,玉溪已初步实现了“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由单向突破向系统配套”3个转变,并有效确保了“医保、医院、患者”3方受益共赢。

  来自玉溪市卫生计生委的数据,2017年与改革前的2015年相比,全市医疗费用增幅8.3%、下降了2.2个百分点,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31.2%、下降了9.1个百分点,医疗服务收入占比29.6%、提高了4.6个百分点,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5.58岁,婴儿死亡率为5.4‰,孕产妇死亡率为13.82/10万,均位居全省前列。2015年至2017年,全市门诊次均费用分别为166.66元、170.95元、162.49元,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为5879.84元、5871.77元、6137.63元,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保持在合理区间。2017年8月,玉溪被列为全国首批综合医改15个示范城市之一;今年5月,玉溪因医改成效显著被国务院通报表扬,并得到了604万元的激励资金支持。今年1至8月,全市医疗费用增幅9.1%;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29.6%,同比(下同)下降2.5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23.6元,减少2.1元;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 31.0%,提高2.4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43.7%,医改主要考核指标继续向好。

  高位推动,建立改革机制

  近年来,玉溪市委、政府始终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为己任,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重要改革任务全力抓好。建立相应的改革机制,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医疗、医保、医药等由一位分管领导统一负责并充分授权,医改办统一归口设置划转到卫生计生部门,保障编制、人员、经费。成立以市长为主任的玉溪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市公立医院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成立玉溪市公立医院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医改领导小组的具体事务;成立玉溪市医保管理局,履行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招标结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职能。

  制定印发了《玉溪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及价格改革、DRGs付费、分级诊疗、人事薪酬改革、绩效考核等系列子方案,对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范围、工作措施、保障措施和工作步骤作了明确要求,增强了总体方案的可操作性,做到了把握上级政策、立足玉溪实际、借鉴外地经验、敢于创新突破的有机结合,力求更加统筹、更加全面和务实高效。通过3年的努力探索,医改各项工作进展较为迅速,成效明显,亮点频现,医改的“玉溪经验”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DRGs付费,减轻群众住院负担

  从2017年1月开始,玉溪市、县区两级10家人民医院住院费用全部推行DRGs支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执行同一费率。2017年医保按DRGs共付费11.28亿元,实现结余5600万元,病案入组率达99%,医保基金费用管理、医院成本控制、医生诊疗规范得到大幅加强。全市医保基金支出增幅连续3年下降,较好地达到国家和省的控制要求。住院总费用由改革前人均年增长16%下降为增长5%左右,群众住院负担明显减轻。

  作为按病种付费的最好方式之一,DRGs付费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500-600个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应该给医院多少补偿。这种付费方式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等各方面的利益。它最大的效果是:控制费用、保证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玉溪市唯一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玉溪市人民医院首家试水DRGs付费制度的医院,医院出台了《推行DRGs付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按照“超支可控、略有结余”原则制定了《实施DRGs付费制度改革专项奖励试行办法》,合理控制医疗费用。2017年1至12月,医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DRGs付费的病种515个,付费人次45201人,占参保出院患者的80%,结余率4.17%;CMI值小幅增长,职工为1.34,居民为1.32,均比上年1.25增长。职工医保按DRGs付费病组住院次均费用为10545元,比上年总额预付下降了2040元,降幅为16.2%;居民医保按DRGs付费病组住院次均费用为10041元,比上年总额预付下降了121元,降幅为1.2%。

  药品联合限价采购,让群众用上放心平价药

  自去年起,红塔区市民张女士每月用于慢性病药品的支出少了101元,而这正是得益于玉溪实施的药品联合限价采购。

  继2015年玉溪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后,2016年玉溪再出实招,启动了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工作;2017年,玉溪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搭建了公立医院采购结算平台运用采购结果,制定了药品价格与质量6∶4的权重评审机制和招采结算考核管理办法,推行“一品两规”和“两票制”,打破了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纷繁复杂的利益分配格局,最终把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目录从1万多个品规压缩到2000个品规左右。2017年,全市药品联合限价采购7.6亿元,与云南省采购平台比对,节约采购资金达1.54亿元,药价平均降幅达17.56%。这其中,慢性病患者自付费用、肿瘤患者医药费等都有明显下降。

  公立医院药品直接由政府统一采购,减少了药品的中间流通环节,实现了药品“阳光采购”,为百姓提供了放心药、平价药。2018年玉溪公立医院改革再出实招,启动定点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工作,让慢性病患者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原来,慢性病患者每月都要到医院才能开到慢性病药,自今年7月1日起,慢性病购药放宽到定点零售药店,而原来指定医院开药的通道仍将继续开放,市民可就近就便选择购药方式,此举将惠及玉溪10万的慢性病人。

  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10月8日,在玉溪市人民医院心内科专家的指导下,峨山县人民医院首例心脏永久双腔起搏器植入手术成功实施。这是峨山县人民医院与玉溪市人民医院共建专业紧密型医联体所取得的实效,也是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基层群众的具体体现。自9月3日,峨山县人民医院与玉溪市人民医院共建专业紧密型医联体以来,市医院下派13名医生到峨山县人民医院,重点支持峨山县医院建设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皮肤科、眼耳鼻喉科、急诊医学科等学科建设。

  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和强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让广大人民群众少生病、少住院,治得好病、少负担。2017年12月玉溪市下发《玉溪市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所有三级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建设的全覆盖。目前,由市人民医院牵头的医院联盟体和心电网络专科联盟,由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的精神专科联盟,由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的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专科联盟,已经组建并投入运行。这其中,峨山县在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率先实施医保整体打包付费制度,并同步与市人民医院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迈出了在全省先行先试的步伐。

  人事薪酬改革,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热情

  为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其工作积极性,玉溪市制定出台了《玉溪市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人事动态调整的编制备案制,落实公立医院的人事自主权,坚持激励与约束、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动态调整与合理预期相结合,对6家城市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41.84%,突破了多年来事业单位人员支出不得高于40%的控制要求,比2016年提高了2.39个百分点。

  在进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之时,玉溪还在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上下功夫,建立以公益性为导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明确了8个方面、33条的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院班子成员绩效工资挂钩。实施公立医院审计轮审,推进预算管理和财务信息公开,加强审计监督。目前,元江县已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实行院长聘任制和年薪制管理,而澄江县则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方案,实现绩效核算考核的改革创新。(通讯员 高双桥 李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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