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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交流培训班的通知

冀卫办宣传函〔2018〕1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有关卫生计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健康河北——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十三五”规划》,根据原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方案的通知》(冀卫办宣传〔2018〕5号)有关要求,我委决定举办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交流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河北省健康促进县(区)建设项目工作进展;

  (二)河北省健康促进医院项目创建工作进展;

  (三)健康促进县(区)经验交流;

  (四)健康促进试点医院经验交流;

  (五)健康促进场所现场观摩学习。

  二、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29日,28日下午报到,30日上午离会。

  三、培训地点

  承德市金滦国际酒店。(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滨河大街238号)联系电话:0314-2034343

  四、参加人员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健康促进主管科室负责人1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所)负责人1人;

  (二)2017-2018年35所健康促进医院主管院长(或创建工作负责人)1人;

  (三)第三批健康促进县(区)卫生计生局主管局长(或疾控中心主管主任)1人,第四批30个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卫生计生局主管局长、疾控中心主管主任各1人。

  (四)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中心等有关人员。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市负责通知辖区内健康促进县(区)和健康促进试点医院人员按要求参加,于2018年11月20日前以市为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电子版报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二)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用自理。接待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三)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如需增加参会人员,请提前向会务组提出申请,增加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四)本次培训班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承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宣传处 刘宁涛

  联系电话:0311-66165055

  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 温博强 滕思伟

  联系电话:0311-8657318715373951801

       0311-8657319015080030811

  电子邮箱:hbcdcjjs2006@163.com

  承德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 富志南

  联系电话:0314-227312115603146916

  附件:报名回执表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列表:(下载列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1:报名回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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