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7点30分
钢圈厂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
房屋搬迁集中签约正式启动
不到6小时签约率达80%!
截止至今天上午10点
已经完成签约505户(住宅)
签约率达97%!
钢圈厂路区块占地约250亩,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19.95万平方米,涉及住宅521户,非住宅95户,企业25家;经营户309户。钢圈厂路区块有机更新房屋搬迁工作自今年9月30日启动以来,通过充分做好前期入户调查工作,入户测绘、评估等工作均顺利完成,钢圈厂路区块内的309户经营户已于11月17日全部完成签约。
该区块的搬迁工作由区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牵头,由富春街道和湖源乡具体负责。富春街道工作人员分为11个动迁工作小组,负责240户住宅、15家企业;湖源乡工作人员分为10个动迁工作小组,负责281户住宅、95户非住宅、10家企业,工作人员全部入驻区城市有机更新指挥部办公点。本次集中签约范围为住宅与非住宅(工业企业除外)。
腾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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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钢圈厂路区块有机更新项目房屋(工业企业除外)腾空验收须知
一、受理期限
房屋腾空验收受理期限: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1月10日;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
二、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号(区民政局旁)1区,富春街道、湖源乡相应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富春街道 61708500; 湖源乡 61702936
三、验收标准
房屋腾空验收通过须同时达到以下标准:
1、被搬迁人已完成被搬迁房屋的水、电、管道煤气、数字有线电视等销户(移机)手续,具体以《钢圈厂路区块有机更新房屋搬迁销户证明表》为准;
2、 被搬迁人已向搬迁实施单位工作人员交出被搬迁房屋所有的钥匙;
3、被搬迁房屋中已补偿的物品保留完整。
四、验收流程
1、被搬迁人须到搬迁实施单位提出房屋腾空验收申请,工作人员在房屋搬迁系统上进行登记,系统登记时间由被搬迁人签字确认;
2、系统登记后,搬迁实施单位派房屋腾空验收小组上门,按上述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在房屋进户门上张贴封条,并出具房屋腾空证明。房屋腾空证明记载的时间以生效的系统登记时间为准;
3、房屋腾空验收小组将验收信息及时反馈给系统登记工作人员,验收通过的,系统登记时间生效;验收未通过的,系统登记时间无效,被搬迁人须重新提出房屋腾空验收申请。
五、温馨提示
1、房屋张贴封条后,房屋内如有遗留物品,视作被搬迁人自行放弃;已经补偿的一切设施,被搬迁人不得拆除、损坏。
2、请被搬迁人自行到体育馆路446号(在水一方对面)的便民服务点办理水、电、管道煤气、数字有线电视等销户(移机)手续。
富阳区城市有机更新(危旧房治理改造)指挥部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