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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2018年11月23日下午,龙湖区卫计局在龙湖宾馆二楼龙湖1厅召开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龙湖区170家民营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诊所等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区卫计局医政股徐锭深股长就各医疗机构落实推进扫黑除恶、创文提质升级,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顿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日常监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曾旭龙副局长肯定了各民营医疗机构为龙湖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同时对各民营医疗机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依法依规经营。在建设法治型社会的大环境下,诚信才是民营医疗机构生存发展的唯一途径。民营医疗机构在发展道路上,一定要把诚信和质量作为医疗机构发展的核心,根据医疗机构自身的情况,发展属于自己的特色医疗服务。区卫计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保持高压态势,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经营、诚信经营,否则将坚决从严查处。二是要强化安全意识。要将医疗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守住消防安全红线。还要加强医疗废弃物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做好自查自纠。三是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各医疗机构在实现自身价值、承担治病救人的社会责任外,不仅要积极配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文提质升级工作,还要做好医德医风建设的相关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

会议最后,各民营医疗机构现场签订了依法执业《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执业经营,加强行业自律,保障医疗安全,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和谐安宁的医疗服务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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