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静脉给药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依据《执业医师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自10月份开始,区卫计局在全区启动规范静脉给药服务工作。
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济阳县医疗机构静脉给药服务标准量化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认真自查,得分85以上者,向区卫计局医政科提出申请,卫计局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86家医疗机构达标,具备静脉给药服务条件,同意备案并发放备案回执。核准后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卫生服务站可以进行静脉给药服务;未取得核准的一律停止开展静脉给药服务。(卢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