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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37职位面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面试成绩:根据《简章》规定,笔试成绩(含加分)末尾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学历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对象。12月3日,县招聘办会同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037职位末尾成绩并列的考生进行面试,现将面试成绩(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对象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1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予以公示。
以上公示内容,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向县招聘办(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署实名举报。
公示期:2018年12月4日-12月6日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根据《简章》规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递补复审期:2018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四楼)。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岗位需求的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县基层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农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2)报考职位限制普安县户籍的,须持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并加盖公章。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联系下一人复审。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12月12日上午8:30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集中统一体检,体检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现场进行抽签并核对个人信息,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温馨提示:普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859—7237576(县人才交流中心)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原文公告及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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