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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班子集体视察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为认真贯彻12月3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落实市委提出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要直接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扎实开展调研指导,切实解决重大问题”相关要求,12月4日,县委书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周永鑫和县政府县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责任组长刘飞霞带领在家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一行7人,深入到县公安局视察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周永鑫、刘飞霞、何友军、刘爱军、刘定东、张晓坤等县级领导,在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邝吉学陪同下,视察了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对办案设施和办公条件进行了调研,并不时询问相关情况。在听完情况介绍后,周永鑫等县级领导对县公安局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责任落得实,工作有担当,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警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成绩较为突出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全体参战民警克难攻坚、勇于担当、敢打敢拼、舍小家顾大家、夜以继日忘我工作表示崇高敬意和亲切慰问,并希望广大公安干警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以坚定的信心和坚强的决心,向着黑恶必除、黑恶必扫的目标,扎实工作,全面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安全的治安环境。同时,要求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好各类智能化系统,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支持。

  随后,周永鑫、刘飞霞一行在县公安局扫黑办召开了调研座谈会。座谈会坚持问题导向,先后听取了县公安局、县扫黑办工作情况汇报。周永鑫在听取汇报后对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部署,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安排部署,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根据汉阴当前面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晓率低,与上级、与人民的要求和期盼还有不少差距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把专项斗争抓出成效。全体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查找问题,查摆自身思想是否重视、扫黑除恶法律政策是否了解透彻、工作是否安排部署到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扎实推进。二要深入摸排,有案快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紧紧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重点信访案件、教育医疗机构、党组织薄弱的村(社区)和领域、行业,组织专门力量介入研判分析,深入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同时健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扩大线索来源;要做好案件线索核查和处置工作,按照“三有一无”的要求,做到有案快办,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取得实效。三要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县扫黑办要加快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把扫黑除恶作为推动脱贫攻坚、“三率一度”提升以及其他重点工作的有力抓手,通过干部知晓,带动家属、群众及服务对象知晓,同时用好“三线两化一平台”人员,适时组织培训,让他们成为宣传员;要统筹安排,抓好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上级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工作汇报,形成内外、上下衔接的良好舆论氛围。四要抓好统筹,形成齐抓共管局面。政法机关各部门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在惩治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上形成强大合力。各分管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同脱贫攻坚、追赶超越、环保整治、干部纪律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五要强化评查督察,保障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扎实做好线索甄别和分类,做到科学合理,减少人力和财力浪费;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过程和结果要展开核查,坚决杜绝冤假错案;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察,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效问责,并限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六要加强培训,规范专项斗争工作。县扫黑办要适时组织培训,规范台账资料收集,做到资料完善、齐全,用好大数据平台,建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电子档案。要加快制定线索专办和线索核查机制,建立健全公、检、法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联系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推进。

刘飞霞、何友军、刘爱军、刘定东等县级领导针对县扫黑办和县公安提出的:县扫黑办建设滞后、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侦办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未能实现零突破、深挖“关系网”“保护伞”与群众的期待存在差距、宣传发动群众不够深入、行业系统专项治理责任单位作用发挥还没完全到位、部分单位和镇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不够规范、县公安局文职辅警人员待遇偏低等8个方面的问题,现场逐一提出了解决方案,并表示县委、县政府将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强力支持。

     县扫黑办、县政府办、县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一并陪同视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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