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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药机构欺诈骗保将被解除定点协议

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


      通知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欺诈骗保等违约行为的,一律解除服务协议,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对查实具有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行为的医师,给予停止1-5年医保结算资格的处理;对具有骗取医保基金或倒卖药品等违规行为的参保人,可给予暂停医保直接结算等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协议内容,加强对医药机构申报材料和信息的审核,对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费用建立规范的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


       据介绍,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是医保基金监管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加强协议管理,强化协议约束力,让违反协议的机构付出代价,将对欺诈骗保行为产生有力震慑,并推动构建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回头看”


      早在11月2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部署会,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现场向各地交办了228例国家医保局掌握的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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