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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江建明出席发布会,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处长李殿军,委医政药政处副处长兰建闻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都在积极参与医联体建设,整体推进情况如何?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处 副处长兰建闻: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制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明确提出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另外,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以在对口支援基础上通过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2017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85号)。2018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会同五部门制发了《河北省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在医联体建设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全面对标罗湖模式,遴选邯郸、唐山、衡水3个市和石家庄赞皇等11个县开展省级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各市共选取15个城区和18个县开展市级试点。各试点地区围绕构建服务、管理、责任、利益共同体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各种模式医联体241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78个,城乡医联体11个,县域医共体81个,专科联盟53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8个。其中,2个城市医疗集团、3个县域医共体对标罗湖模式,在医联体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衡水市人民医院牵头与主城区7家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实行业务管理、财务资产、人力资源、药品耗材采购及物流等统一管理。河北医大一院与石家庄市裕华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巨鹿、馆陶、隆化县域医共体围绕构建管理、利益、服务、责任共同体,构建紧密型组织模式,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机制,有效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保健康为中心转变。
编辑: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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