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后,真是太方便了!”12月6日,孟女士说,她生完孩子出院时,生育费用在医院可直接结算,既省时又省力。
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提升社会保险综合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国12个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试点改革工作,多次进行安排部署。市人社局坚决扛起改革试点政治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改革事项和任务全部落地,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基金运行平稳,受到群众的好评。
推进两险合并,是责无旁贷的使命。
市委、市政府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试点工作,列入全市2017年深化改革任务清单,成立由副市长任组长,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市委深改组就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等,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和审议。市人社局与财政、卫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对我市生育、医疗保险运行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起草了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省人社厅组织省、市两级专家召开专题论证会,讨论完善我市试点方案。
一场场座谈进行思想碰撞,一次次深入调研走入基层,一轮轮征求意见完善方案……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多角度论证、多层面考量,并报请省、部两级领导小组审核,我市试点方案更具科学性。2017年5月30日,市政府印发《晋中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形成“晋中版”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7年6月15日,市医保中心印发了《晋中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规程》,推进全市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规范运行。2017年6月底前,全市11县(区、市)全面启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工作。2018年1月,市人社局、财政局借鉴全国其他试点城市经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完善了我市生育医疗待遇支付方式和生育津贴计发办法,进一步优化了生育经办流程。
两险合并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扎实推进,以改革成效促发展惠民生。
我市按照“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找准改革试点方向,明确阶段重点,对五项试点内容全面探索,逐一落实。
——两项保险实行统一参保。两项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登记,杜绝了医疗、生育两项保险选择性参保问题,基本实现全覆盖。
——基金实现统一征缴和管理。2017年6月底,我市撤销了市、县两级生育保险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将生育保险历年结余基金全部划入合并后的医疗保险专户。自2017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不再单独征收,并入职工医保统一征缴,实现了一票征收。在基金管理上,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统一管理,增强了基金的互济性和抗风险能力。
——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进行了完善,将生育医疗费用考核指标纳入协议管理范围,实现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提升了办事效率。
——业务经办和信息系统实现统一。我市实行生育保险经办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市医保中心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医疗、生育信息系统实行一体化运行,实现了生育费用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孕期检查等费用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支付。
——生育待遇维持不变。试点过程中,我市积极推进生育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对产前检查费用、计划生育费用实行定额、限额支付,生育住院费用实行按病种结算,对生育期间有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按项目结算,既保障了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不降低,又控制了不合理费用的增长,确保了合并实施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
两险合并能否打高分,群众的感受和认可就是试金石。
一名参保人员告诉记者,她生完孩子出院时,住院费用即时报销,很是方便。以前,参保人员产前要去医保经办部门备案,产假结束后又要到医保中心报销费用,在医院和医保中心之间跑好几趟,报销需要好长时间。现在,再也不用来回跑,可即时报销了。
两险合并,给百姓带来诸多实惠。
——基本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通过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改革,我市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人群,基本实现了参保人员全覆盖。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人数为56.73万人,其中:在职人员38.54万人,比启动试点前增加了1.76万人。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障范围。在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的基础上,我市将1.5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障范围,按医保报销比例支付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实现了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从无到有的突破。试点以来,全市已为9名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支付生育医疗费用2.68万元,更好地发挥了生育保险的保障功能。
——积极配合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我市确保了参保职工生育一胎、二胎及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全部报销,国家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简化参保报销手续。首先,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参保登记手续简化。其次,参保人员生育前在定点医院医保窗口备案登记即可住院,出院时包括产检费用在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快捷方便的经办服务,得到参保人员一致认可。
——降低生育保险等待期。我市将生育保险等待期由3个月减少为1个月,职工参保次月即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缩短待遇等待期后,全市有70人受益,支付生育医疗费用23.85万元,参保人员享受到试点改革带来的实惠。
此外,两险合并,更有利于生育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服务效能。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现一体化管理,业务经办实行“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经办流程进一步优化,参保人员办理业务更便捷。依托“互联网+人社”建设,完成了全市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生育医疗待遇报销结算模式由过去的手工事后审核报销提升为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直接结算,报销周期最长缩短了8个月。还进一步降低了管理运行成本。两项保险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核定缴费基数并一票征收,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合并为一个账户,管理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基金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