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通知将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实施,健康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到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来源|中国县域卫生 综合报道
据悉,12月10日,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8〕38号),实施范围包括25个省自治区,提出,到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
25个省自治区名单:
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国县域卫生》通过梳理发现,这些内容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会产生很大影响。
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成为重点: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将贫困地区未达标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施条件。
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全面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途径,加大贫困地区全科医生培养力度。鼓励地方结合实际,为贫困地区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后,补充到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
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贫困地区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直接面向人才市场选拔录用医技人员,选拔录用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人才。鼓励引导贫困地区对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从实际出发,研究采取保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好政策,激发基层创新活力。
医联体深度合作: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压实帮扶责任,帮扶人员连续蹲点帮扶时间不少于6个月。强化帮扶机制,通过组建医联体,推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提高帮扶针对性,在当地群众急需、医疗机构紧缺、帮扶效果可见的专科领域重点发力,帮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指导地方开展帮扶成效考核,加强专项督查和定期评估,推动帮扶责任落实。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探索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国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实施“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试点项目并逐步推广,为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分级诊疗、康复指导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
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探索扩大慢性病管理服务范围。鼓励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加入到家庭医生团队,为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
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在艾滋病高发的四川省凉山州等地区,全面落实艾滋病免费筛查、治疗、母婴阻断措施。组织实施机会性感染集中救治。针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督促艾滋病感染者按时服药、定期检测。
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肺结核筛查工作,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对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优先面向贫困结核病患者实施“集中服药”项目,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针对贫困地区主要健康问题,制订实施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普及健康知识。对于当地患病率较高的疾病患者,根据疾病特点分类发放健康教育材料,开展健康指导。面向全民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倡导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基本医保要全面推进城乡制度整合,公平普惠提升待遇水平。大病保险要加大倾斜支付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各地政府已经实施的托底医疗保障政策,到2020年前应逐步过渡到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供托底保障。
优化管理服务:落实基本医疗保障范围规定,促进定点医药机构控制服务成本,提高贫困地区基层经办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直接结算。
全面推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统筹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促进)县区、卫生县城(乡镇)、健康乡村等区域健康促进工作,强化各部门健康职责,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开展各类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建设一批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企业、健康社区、健康村和健康家庭,不断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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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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