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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第二例器官捐献成功实施 或将挽救三人生命

                    
对于洪日高来说,20181217日注定是悲伤的日子。在女儿永远离开他的这一天,他做出了一个艰难而伟大的决定,自愿无偿捐献女儿的器官,去挽救他人生命。


71岁的老洪来自灵溪镇联进村。一周前,老洪的女儿洪爱辉在家附近意外落入河中。老洪发现后立即报警并拨打120,在民警、医疗人员和街坊邻居的帮助下将人救起并及时送医。谁知在苍南县人民医院抢救的当晚,医生便宣告了女儿的脑死亡。但只要还有一丝微弱的心跳,老洪便不愿放弃,他希望会有奇迹发生。近一周的抢救,对老洪来说,无比煎熬。

然而,奇迹并没有出现,老洪心知肚明,女儿再也无法睁开双眼。就在17日当天,洪爱辉经医生一周的积极抢救后,经专家评估,病情难以逆转,无法挽回生命,最终家属同意放弃无效的医疗干预措施,老洪也作出了一个让所有人意外的决定,其女儿心脏死亡后,捐献她的肝脏和肾脏。在苍南县人民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外,记者见到了这位老父亲,在与他的交谈过程中,他憔悴的脸上强撑着微笑,却不时地抹去眼角流下的泪水,而坐在一旁的妻子,早已说不出话来。


我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爱辉是我最小的孩子,她才三十多岁啊!说起女儿,老洪禁不住哽咽起来。老洪的孩子们都在周边打工,出生于1985年的洪爱辉由于自小体弱多病,便一直与父母居住在村里。既要照顾女儿,又要照顾身体并不好的老伴,老洪却觉得这是一种幸福的负担,多年的陪伴甚至已经成为他的一份精神寄托。



女儿已经保不住了,我接受这个事实,但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走了,所以我作出了捐献器官的决定,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帮助一个甚至更多的家庭,我觉得我女儿短暂的生命将变得更有意义。谈起器官捐赠,老洪显得很平静。坐在一旁的是从各地赶回来的老洪子女,他们对父亲作出的决定感到意外,却表示一致的尊重和支持。

当日,温州市红十字会、苍南县红十字会安排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赶往医院,了解洪爱辉的情况并确认家属的捐献意愿。老泪纵横的洪日高在器官捐献协议上颤抖地签下名字、按下手印。下午五时多,捐献手术结束。从洪爱辉身上取下的一副肝脏和肾脏,可以挽救的不只是三个人的生命,更是三个家庭的幸福。


器官捐献是一个人去世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生命延续。据苍南县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苍南县从2012年开始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苍南县红十字会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着力推进红十字会参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充分发挥医院和交警部门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的前哨站作用,在医院和交警部门建立了7个捐献服务站,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截至目前,苍南县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134人,实现捐献2例,为6名器官衰竭的患者带来新的生命;角膜捐献志愿登记31人,实现捐献3例,让6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遗体捐献志愿登记13人,实现捐献1例,为医学研究作出了贡献。

      

      一个器官捐赠的承诺,

     将带来数个美好生命的延续。

     而器官捐赠者的生命,

    也在另一种意义上得到了延续。

    器官捐赠,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承诺,

    更是一段奇妙的生命旅程和接力    

    在此,对于器官捐献患者表达崇高敬意······

·生命接力·

来源:浙江新闻、苍医重症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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